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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被判无罪,李星星竟才是大魔王?可真正被害的,是这些人呀

鲍毓明被判无罪,李星星竟才是大魔王?可真正被害的,是这些人呀
2020年09月19日 21:19 新浪网 作者 宝懿小姐

  最近发生了两件事。

  令我很心寒。

  一件是鲍毓明案。

  另一件是罗冠军案。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发出通报:

  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性侵。

  通报里,详细阐述了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堪比狗血八点档。

  我简单归纳给大家看:

  1、李星星伪造年龄。

  鲍毓明案在最初,之所以引起全民公愤,是因为《南风窗》报道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信息。

  鲍毓明强行与李星星发生性关系时,李星星只有14岁。

  14岁是很微妙的年龄。

  令人产生一种幻觉:鲍毓明利用法律漏洞作恶

  然而,现实完全反转。

  据调查,李星星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与鲍毓明在2015年相识。

  同一年,李星星父亲带着她伪造了虚假的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成功更改了出生日期。

  摇身一变,成了2001年8月出生。

  也就是说,和鲍毓明相识时,原本已经18岁的李星星,成了14岁的未成年少女。

  2、养女变恋人是你情我愿。

  收养。

  发生性关系。

  发展成恋人关系。

  之前我们以为,这些都是鲍毓明在主导的。

  原来不是的。

  收养是双方商量好的。

  从“养女”变成“恋人”,也是双方默许的。

  3年多期间,两人共同居了150多天,因情感问题最终决裂。

  两人从来不是收养关系。

  也完全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

  3、不存在PUA控制行为。

  关于鲍毓明的一切控制行为,在调查过程中,逐一被推翻。

  首先。

  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是假的。

  李星星从未被“囚禁”,甚至在多次报警期间,还和多名男性交往。

  其次。

  鲍毓明没有伪造证据。

  放出来的证据,都是真的。

  只不过,双方都只放出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最后。

  不存在洗脑。

  李星星的供词里,通篇都在控诉鲍毓明对她的精神控制。

  这也是假的。

  4、警方从未失职。

  李星星多次对媒体哭诉,

  每次报警,

  警方的态度都很敷衍、傲慢,甚至给了她二次羞辱。

  但实际,

  是李星星耍了警方。

  每次和鲍毓明吵架,她就跑去报案,找各种机构求助。

  然后,鲍毓明求和。

  两人和好后,李星星马上翻脸,否认报警,要求撤案。

  这波操作,实在够骚!

  如果我是警方,估计得炸。

  但和李星星接触的民警,都一再耐心和她沟通,想要帮助她。

  到头来,不仅没有一句感谢,反而成了舆论箭靶。

  这个牵动众人心的性侵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警方、媒体、公众,都被李星星耍得团团转。

  已经不是愤怒可以形容。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我曾很多次为李星星发声。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没有好过。

  我以为这是最糟糕了。

  然而,另一个案件的尘埃落定,再次轰炸了我的三观。

  9月18日。

  罗冠军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自证清白——

  他不是「QJ犯」。

  此前,

  他的前任梁颖,公然在微博发布长文。

  一句“爱你,就要强暴你”,更是精准打中公众的痛点。

  内容情节简直不堪入目。

  被强迫性行为。

  只能强迫自己爱上罗冠军。

  后来,

  她甚至经历了怀孕、流产。

  在他们短暂的交往过程中,罗冠军一直约P、嫖娼。

  甚至,还有QJ其他女生的前科。

  长文每个细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

  每个看到的人,都绝对会产生共鸣和愤怒,巴不得把罗冠军置之死地。

  梁颖说,

  曝光是因为放不下。

  不想输给男权社会的潜规则。

  还希望借此激励,其他性侵受害者为自己正名。

  梁颖的控诉,成功引起众怒。

  罗冠军成为全民公敌。

  他丢了工作。

  被迫离乡背井。

  私人资料被人肉。

  电话、微博,所有联系方式都被辱骂充斥。

  他的家人收到威胁电话。

  他的照片被P上“QJ犯”的字样。

  无数人希望他死。

  罗冠军后来接受采访时,称他如今已经「社会性死亡」

  短短几天,剧情反转。

  一切都是梁颖自编自导。

  因为不满罗冠军和她分手,她心生恨意,多次捏造罗冠军QJ。

  在这次走红全网前,

  梁颖就已经有过一次控诉。

  导致罗冠军无奈离开重庆,远走北京重新开始。

  当时,

  两人已经协商私下解决。

  罗冠军以为,终于摆脱梁颖的威胁。

  谁知,仅仅几个月,梁颖再次发起攻击,文章传到了微博,一发不可收拾。

  早在5月,

  梁颖第一次污蔑罗冠军时,

  就曾口出狂言:“我想靠这个出名,因为我以后要当律师。”

  人心之恶。

  深不可测。

  从前,杀死一个人需要刀。

  如今,只需要一个谎言。

  舆论会助你一臂之力,公众的善意会成为你的左右手。

  将你的敌人,置之死地。

  何其悲哀。

  而且,这已经不是个别案例。

  这几年来,女性利用性别优势,捏造男性性侵,以此打击对方的事件,层出不穷。

  比如,刘强东事件。

  还有,高云翔事件。

  这些案件最初引起公众关注,都是因为与「性侵」挂钩。

  两个在社会有名望的人,因为一时色心起,就摧毁了多年积累的好形象。

  即便后来法院为他们自证。

  证实是遭遇了仙人跳。

  但他们的人生,早已回不去从前。

  刘强东的形象一落千丈,京东也受到影响。

  高云翔妻离子散。

  从此,消失在公众视野。

  在很多人眼中,「QJ犯」依旧是他们头上摘不掉的帽子。

  这种摧毁,长达一生。

  这些“假案”毁掉的,远不止被污蔑的当事人。

  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就像《狼来了》的故事。

  第一次呼救。

  所有人都会从四面八方前来响应。

  第二次呼救。

  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因为恻隐之心,还是抓起武器,赶来相助。

  第三次呼救。

  没人相信。即便这次是真的。

  最可怕的是,

  第三次呼救的,可能就是真正的受害者。

  她挣扎多时,

  才鼓起勇气呼救。

  最终,却被“报假案”的人连累。

  鲍毓明案结果出来后,我也收到了嘲讽。

  说我打脸。

  说我盲目站队。

  但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同样地,我也不认为,那些曾经为李星星、梁颖摇旗呐喊的人,有任何错误。

  只要不是偏激。

  没有进行人身攻击。

  没有参与人肉他人的违法行为。

  因为,我们支援的不是个体。

  而是以这些个体为代表的性侵受害者。

  她们是真正的暗无天日。

  她们与加害者往往认识。

  或是上司与下属。

  或是老师与学生。

  甚至可能是亲戚。

  这类性侵非常难认定。

  它与情相关。

  与爱相连。

  还可能掺杂了精神控制。

  电影《不能说的夏天》,就展示过这么一个类型犯罪。

  一个刚踏入大学校园的女孩,被她喜爱、尊敬的音乐教授侵犯。

  她挣扎。

  教授却威逼利诱,使她被迫就范。

  女孩逃不了。

  她只能一遍遍清洗自己的身体。

  希望洗掉这肮脏的一切。

  她也无法报警。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无人会相信,一个具有名望的教授,竟会QJ一个普通学生。

  她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找不到任何有力武器,去抵抗对方的侵犯。

  最致命的是,她还要天天见到他。

  每次相见,阴影会重演、加深、一再击碎她的心理防线。

  她还会一再被骚扰、侵犯。

  加害者就像一条毒蛇,掐住她的懦弱,死死缠住她。

  时而给她温情与爱意。

  时而给她恐吓与威胁。

  女孩逐渐沦陷。

  认为自己太脏,认为自己有罪,认为自己活该。

  她变成了孤岛。

  唯一能依靠的人,只剩曾经侵犯她的人。

  最后,女孩只能接受。

  她强迫自己爱上加害者,成为他的情人,把一桩犯罪扭曲成爱情。

  但她又打心底看不起自己。

  自残开始出现。

  与此同时,因为她的隐忍,更多女孩沦为受害者。

  一个接一个。

  如果,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只是漠视,轻飘飘说一句“说不定又是仙人跳”

  真正的受害者该怎么办?

  她们只能在无尽黑暗中,独自承受,渐渐心死。

  我们到底该如何帮助到真的受害者?

  我有2个建议。

  首先,诬告成本提高。

  在鲍毓明案、罗冠军案的诸多评论中,有一类评论我很认可。

  那就是:当事人可以不追究,执法机关必须明白,这是扰乱公共秩序。

  诬告为何如此盛行?

  就是因为只要当事人不追究,另一方几乎不会得到任何惩罚。

  犯罪成本太低了。

  是时候,要把这一块法规空缺填补完善。

  其次,不要害怕声援。

  《德伯家的苔丝》一书中,有这么一句台词:“凡是有甜美的鸟歌唱的地方,也都有毒蛇嘶嘶地叫。”

  人性从来都是复杂的。

  没有绝对化的恶。

  只有披着羊皮的狼。

  恶人的障眼法,不该令我们否认善意。

  我们要做的,是吸取教训,学会分辨。

  学会给自己的善意,添加智慧的锋芒。

  不盲从。

  不否认发声的意义。

  最后,我想送马丁路德金的一句话,给看到这篇文章的你:

  当恶性事件发生时,

  懦夫会问:这么做,安全吗?

  患得患失会问:这么做,明智吗?

  虚荣会问:这么做,受人欢迎吗?

  但是,良知只会问:这么做,正确吗?

  作者:有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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