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两件事。
令我很心寒。
一件是鲍毓明案。
另一件是罗冠军案。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发出通报:
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性侵。
通报里,详细阐述了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堪比狗血八点档。
我简单归纳给大家看:
1、李星星伪造年龄。
鲍毓明案在最初,之所以引起全民公愤,是因为《南风窗》报道里,提到了一个关键信息。
鲍毓明强行与李星星发生性关系时,李星星只有14岁。
14岁是很微妙的年龄。
令人产生一种幻觉:鲍毓明利用法律漏洞作恶。
然而,现实完全反转。
据调查,李星星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与鲍毓明在2015年相识。
同一年,李星星父亲带着她伪造了虚假的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成功更改了出生日期。
摇身一变,成了2001年8月出生。
也就是说,和鲍毓明相识时,原本已经18岁的李星星,成了14岁的未成年少女。
2、养女变恋人是你情我愿。
收养。
发生性关系。
发展成恋人关系。
之前我们以为,这些都是鲍毓明在主导的。
原来不是的。
收养是双方商量好的。
从“养女”变成“恋人”,也是双方默许的。
3年多期间,两人共同居了150多天,因情感问题最终决裂。
两人从来不是收养关系。
也完全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
3、不存在PUA控制行为。
关于鲍毓明的一切控制行为,在调查过程中,逐一被推翻。
首先。
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是假的。
李星星从未被“囚禁”,甚至在多次报警期间,还和多名男性交往。
其次。
鲍毓明没有伪造证据。
放出来的证据,都是真的。
只不过,双方都只放出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最后。
不存在洗脑。
李星星的供词里,通篇都在控诉鲍毓明对她的精神控制。
这也是假的。
4、警方从未失职。
李星星多次对媒体哭诉,
每次报警,
警方的态度都很敷衍、傲慢,甚至给了她二次羞辱。
但实际,
是李星星耍了警方。
每次和鲍毓明吵架,她就跑去报案,找各种机构求助。
然后,鲍毓明求和。
两人和好后,李星星马上翻脸,否认报警,要求撤案。
这波操作,实在够骚!
如果我是警方,估计得炸。
但和李星星接触的民警,都一再耐心和她沟通,想要帮助她。
到头来,不仅没有一句感谢,反而成了舆论箭靶。
这个牵动众人心的性侵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警方、媒体、公众,都被李星星耍得团团转。
已经不是愤怒可以形容。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我曾很多次为李星星发声。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没有好过。
我以为这是最糟糕了。
然而,另一个案件的尘埃落定,再次轰炸了我的三观。
9月18日。
罗冠军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自证清白——
他不是「QJ犯」。
此前,
他的前任梁颖,公然在微博发布长文。
一句“爱你,就要强暴你”,更是精准打中公众的痛点。
内容情节简直不堪入目。
被强迫性行为。
只能强迫自己爱上罗冠军。
后来,
她甚至经历了怀孕、流产。
在他们短暂的交往过程中,罗冠军一直约P、嫖娼。
甚至,还有QJ其他女生的前科。
长文每个细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
每个看到的人,都绝对会产生共鸣和愤怒,巴不得把罗冠军置之死地。
梁颖说,
曝光是因为放不下。
不想输给男权社会的潜规则。
还希望借此激励,其他性侵受害者为自己正名。
梁颖的控诉,成功引起众怒。
罗冠军成为全民公敌。
他丢了工作。
被迫离乡背井。
私人资料被人肉。
电话、微博,所有联系方式都被辱骂充斥。
他的家人收到威胁电话。
他的照片被P上“QJ犯”的字样。
无数人希望他死。
罗冠军后来接受采访时,称他如今已经「社会性死亡」。
短短几天,剧情反转。
一切都是梁颖自编自导。
因为不满罗冠军和她分手,她心生恨意,多次捏造罗冠军QJ。
在这次走红全网前,
梁颖就已经有过一次控诉。
导致罗冠军无奈离开重庆,远走北京重新开始。
当时,
两人已经协商私下解决。
罗冠军以为,终于摆脱梁颖的威胁。
谁知,仅仅几个月,梁颖再次发起攻击,文章传到了微博,一发不可收拾。
早在5月,
梁颖第一次污蔑罗冠军时,
就曾口出狂言:“我想靠这个出名,因为我以后要当律师。”
人心之恶。
深不可测。
从前,杀死一个人需要刀。
如今,只需要一个谎言。
舆论会助你一臂之力,公众的善意会成为你的左右手。
将你的敌人,置之死地。
何其悲哀。
而且,这已经不是个别案例。
这几年来,女性利用性别优势,捏造男性性侵,以此打击对方的事件,层出不穷。
比如,刘强东事件。
还有,高云翔事件。
这些案件最初引起公众关注,都是因为与「性侵」挂钩。
两个在社会有名望的人,因为一时色心起,就摧毁了多年积累的好形象。
即便后来法院为他们自证。
证实是遭遇了仙人跳。
但他们的人生,早已回不去从前。
刘强东的形象一落千丈,京东也受到影响。
高云翔妻离子散。
从此,消失在公众视野。
在很多人眼中,「QJ犯」依旧是他们头上摘不掉的帽子。
这种摧毁,长达一生。
这些“假案”毁掉的,远不止被污蔑的当事人。
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就像《狼来了》的故事。
第一次呼救。
所有人都会从四面八方前来响应。
第二次呼救。
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因为恻隐之心,还是抓起武器,赶来相助。
第三次呼救。
没人相信。即便这次是真的。
最可怕的是,
第三次呼救的,可能就是真正的受害者。
她挣扎多时,
才鼓起勇气呼救。
最终,却被“报假案”的人连累。
鲍毓明案结果出来后,我也收到了嘲讽。
说我打脸。
说我盲目站队。
但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同样地,我也不认为,那些曾经为李星星、梁颖摇旗呐喊的人,有任何错误。
只要不是偏激。
没有进行人身攻击。
没有参与人肉他人的违法行为。
因为,我们支援的不是个体。
而是以这些个体为代表的性侵受害者。
她们是真正的暗无天日。
她们与加害者往往认识。
或是上司与下属。
或是老师与学生。
甚至可能是亲戚。
这类性侵非常难认定。
它与情相关。
与爱相连。
还可能掺杂了精神控制。
电影《不能说的夏天》,就展示过这么一个类型犯罪。
一个刚踏入大学校园的女孩,被她喜爱、尊敬的音乐教授侵犯。
她挣扎。
教授却威逼利诱,使她被迫就范。
女孩逃不了。
她只能一遍遍清洗自己的身体。
希望洗掉这肮脏的一切。
她也无法报警。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无人会相信,一个具有名望的教授,竟会QJ一个普通学生。
她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找不到任何有力武器,去抵抗对方的侵犯。
最致命的是,她还要天天见到他。
每次相见,阴影会重演、加深、一再击碎她的心理防线。
她还会一再被骚扰、侵犯。
加害者就像一条毒蛇,掐住她的懦弱,死死缠住她。
时而给她温情与爱意。
时而给她恐吓与威胁。
女孩逐渐沦陷。
认为自己太脏,认为自己有罪,认为自己活该。
她变成了孤岛。
唯一能依靠的人,只剩曾经侵犯她的人。
最后,女孩只能接受。
她强迫自己爱上加害者,成为他的情人,把一桩犯罪扭曲成爱情。
但她又打心底看不起自己。
自残开始出现。
与此同时,因为她的隐忍,更多女孩沦为受害者。
一个接一个。
如果,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只是漠视,轻飘飘说一句“说不定又是仙人跳”。
真正的受害者该怎么办?
她们只能在无尽黑暗中,独自承受,渐渐心死。
我们到底该如何帮助到真的受害者?
我有2个建议。
首先,诬告成本提高。
在鲍毓明案、罗冠军案的诸多评论中,有一类评论我很认可。
那就是:当事人可以不追究,执法机关必须明白,这是扰乱公共秩序。
诬告为何如此盛行?
就是因为只要当事人不追究,另一方几乎不会得到任何惩罚。
犯罪成本太低了。
是时候,要把这一块法规空缺填补完善。
其次,不要害怕声援。
《德伯家的苔丝》一书中,有这么一句台词:“凡是有甜美的鸟歌唱的地方,也都有毒蛇嘶嘶地叫。”
人性从来都是复杂的。
没有绝对化的恶。
只有披着羊皮的狼。
恶人的障眼法,不该令我们否认善意。
我们要做的,是吸取教训,学会分辨。
学会给自己的善意,添加智慧的锋芒。
不盲从。
不否认发声的意义。
最后,我想送马丁路德金的一句话,给看到这篇文章的你:
当恶性事件发生时,
懦夫会问:这么做,安全吗?
患得患失会问:这么做,明智吗?
虚荣会问:这么做,受人欢迎吗?
但是,良知只会问:这么做,正确吗?
作者:有鸭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