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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小高考”方案公布 明年1月举行

江苏:“新小高考”方案公布 明年1月举行
2019年10月13日 21:17 新浪网 作者 晨雾

  江苏:“新小高考”方案公布 明年1月举行

  成绩只设“合格”“不合格”语数外可用高考成绩代替

  2019-10-12 10:18 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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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小高考”方案公布 明年1月举行

  苏报融媒记者 袁艺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即目前正在上高二的学生开始实施,与2021年江苏新高考方案直接接轨。使用《实施办法》的首次江苏新高考合格性考试(俗称“新小高考”)将于明年1月举行。

  语数外等10门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语数外高考成绩可代替“小高考”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外语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省教育厅将印发通知,明确考试的具体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必须参考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卷面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参加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可认定为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往届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

  高二、高三各有一次考试机会,其中语数外只可在高三参考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合格性考试,由各设区市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进程确定具体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执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参加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科目下一次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的补考,由各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

  信息来源:2019-10-13 苏州新闻网

  http://www.subaonet.com/2019/1012/25661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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