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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可能在高风险人群持续散发

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可能在高风险人群持续散发
2023年09月15日 15:57 新浪网 作者 健康时报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王艾冰 侯佳欣)“把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是考虑到近期我国已经出现了本土猴痘病例散发的事实,过去3个月我国多个地方出现了猴痘病毒感染病例,一直按照现行的传染病防控措施进行处置,猴痘本身属于传染性疾病,而且今后有可能在高风险人群中持续散发,故将其明确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9月15日,北京佑安医院呼吸与感染疾病科主任医师李侗曾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猴痘纳入法定传染病,提示有可能会长期存在,短时间内不会自然消失,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防止疫情持续扩散。

  9月15日上午,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猴痘进入我国已经有一段时间,经过临床和流行病学观察,发现其传染性不强、病情较轻、感染人群相对固定。因此估计对社会经济影响不会太大,但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因此在法律上明确为乙类乙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首席专家蔡卫平也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今年7月出台的《猴痘防控方案》其实也是按照乙类管理,经过两个月的实践证明这种防控策略是可行的,现如今从法律上确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李侗曾解释,“从法律层面确定猴痘需要按照法定传染病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及时诊断和上报,防疫部门和各级政府及时进行流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疾病持续传播,相关部门需要和其他传染病一样定期公布相关数据,违反防治法导致疫情扩散的个人和机构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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