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4岁幼女遭恶邻性侵,刘某国被判死刑,警示应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

4岁幼女遭恶邻性侵,刘某国被判死刑,警示应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
2020年12月02日 22:50 新浪网 作者 明话频道

  文 | 段官敬

  刘某国奸淫4岁女童案,备受社会广泛关注。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出庭支持公诉。而今案件终于落槌,刘某国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并使用特别残忍手段,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导致被害人至今还躺在ICU。刘某国所犯罪行远远超过了人伦道德,更严重违背了法律底线,让人闻之胆颤、听之咂舌。带给被害人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还有其心理和健康成长都形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可以说,刘某国被判处死刑,正慰藉了公道人心,也是给被害者及其家属一个答案。

  

  未成年人被侵害,与社会真善美的情感基调严重不符,同社会道德纲常、人伦伦理严重背离,超出了普通人承受的心理预期,无法想象如此伤害发生在受害者身上,会造成什么样的、不可挽救的后果。尽管刘某国最终在公众期待着被判处死刑,在恢恢法网、法治利剑下得到应有惩处,彰显了法律和文明进步,同时法律给社会情感得到相应补偿。

  但是,关注“刘某国奸淫幼女案”,让刘某国付出应有代价,只是正义和公平的起点,只是在此特定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个案中的“一个了结”。止于,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体系,或许才是公众和社会关注此案最应该被思考的课题。

  

  未成年人因心理和身体还未完全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加上社会经验与人生阅历较潜,依托法律对侵犯事后的惩治震慑作用,可能远远还不够对付类似“刘某国”者。要知道,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依旧犯案。

  

  从这点来说,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和权益,赶在法律利剑出鞘惩处犯罪行为和犯罪者前,才是社会和公众建构起保护未成人安全门阀的题中要义。且知,未成年人同成年人相比,有着明显的自我保护短板,这也是社会必须作出的回答。

  

  换而言之,未成年人保护理应落在日常、平常、平时,纳入社会探头的辐射区,让“事后性补救”越来越少,让“事前性预防”“事中性介入”越来越多,且成为常态化长效化。

  当然,未成年人保护不能光靠政府部门或者法律机制某个方面,而需全社会、各方位共同参与、系统集成,交织成严密周全、毫无遗漏的防护网。

  

  首先,家庭是第一监护人和责任人,要做到保护未成人的首要责任,站好“第一班岗”。再次,学校和老师要加强对未成人安全意识的教育与提升,让未成人孩子有基本的预判能力和应急化解意识。

  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未成人保护法等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人的良好氛围。此外,公检法相关部门要充分做好普法工作,严格抓好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存在安全隐患因素的排查与打击。如此,才能让未成年人生活在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健康阳光成长。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死刑未成年人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