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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征信”不能被滥用

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征信”不能被滥用
2019年08月02日 08:49 新浪网 作者 乔志峰

  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征信”不能被滥用

  乔志峰

  超七成人支持将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日渐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前,一些城市出台法规或草案,将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比如霸座、推销、跳槽、在地铁内饮食等。对此,有专家认为,对于纳入征信系统的个人行为,应该加以选择,把与个人信用真正密切相关的纳入进来。(8月1日央广网)

  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征信”不能被滥用

  这么多人支持将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或是出于对日常失信或不文明现象的深恶痛绝。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作为个人,理应坚守诚信、善良等最基本的良知和底线。可是毋庸讳言的是,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诚信危机”的存在,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事例印证了“诚信危机”的普遍程度。这恐怕不仅是一个国民个人素质和思维惯性的问题,更是折射出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和“自我净化机制的不足”。全社会共同努力,重新构建更科学更合理的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评价机制,已经刻不容缓。

  将失信者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应该属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有人认为,将更多领域乃至日常行为都纳入这个体系,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他们才会怵然而惊,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敢再越雷池半步。这样的想法本身没有错,乱世用重典嘛。不过,不管什么事情都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无限扩大化。事无巨细都纳入征信,未免有滥用征信之嫌。滥用征信,就等于没有征信,并且落实难度实在太大,不具备可操作性,即便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难以方方面面都严格监控。如果最终偶然性太大,“征信是把锤,锤到谁谁倒霉”,只处罚少数倒霉蛋儿、大多数人还是我行我素,有什么意义呢?

  日常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征信”不能被滥用

  我看了一下,被纳入征信系统的项目,有些本身就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比如跳槽,劳动力市场实行的是双向选择,雇主可以挑选员工,员工也可以选择雇主。辞职、跳槽,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自主选择,跟个人信用无关,只要不违反劳动法规,其他人无权为其设置障碍,更无权干涉。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和竞争,促使劳动力市场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再比如闯红灯,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怎么处罚有明确规定,只需严格执法、依法处置就行了,无须对其施加超越法律的额外处罚。

  因此,解决社会失信问题尽管很急迫,却不能激进、冒进,以免有违法治。否则,不仅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还容易带来副作用。另外,我觉得个人征信系统需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包括银行在内的垄断行业,其征信体系更需要健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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