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开除“男变女”员工。法院:变性者有权以女性身份上厕所!
乔志峰
当当网又火了,再次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
不过,这回不是因为李国庆、俞渝之间你来我往的“男女那点事儿”,而是因为男员工“男变女”引发的“变性”的事儿。

据媒体报道,当当网男员工变性以旷工被解雇,法院判恢复工作,有权上女厕。
2015年4月13日,高某某入职当当网,担任技术部产品总监,2018年4月16日,高某某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易性症,需要进行男转女性别重置及手术。根据医院康复建议,高某某请假休养时间共计2月有余,期间主管同意休假,而员工关系管理员却一直“不同意”高某某休假。同年9月初,当当网以高某某“旷工”为由解除与高某某的劳动合同通知书,高某某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于2018年9月6日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当当网公司不服,到法院起诉,提交了相关证据,还表示,高某某所患疾病为易性症,当当公司的其他员工也表示无法与高某某一起工作。
这场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却因被告人患有“易性症”显得并不平常。高某某称,当当公司将他和“精神病人”、“无法与其一起工作”、“自行配备保安”、“如厕问题”等词语放在一起,据此主张受到了公司的就业歧视。
法院一审判决,当当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高某某的劳动合同,二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同时,法院称,高某某有权以女性的身份进行如厕,其他同事也应当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别,以包容的心态与其共事。(7月3日三言财经)
这不是个“花边新闻”,而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同时还牵涉诸多非常严肃的话题。
1,变性人实施变性,不是瞎胡闹,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一种必须。高某某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易性症,需要进行男转女性别重置及手术,也必须进行性别重置,否则就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2,易性症不是心理变态,更不是精神疾病,而是跟感冒、发烧一样,是一种并不罕见的现象。易性症是生物学因素所致,众多病例资料表明,易性癖是与生俱来的,并非积久成习。
3,变性手术是一种很正常也很成熟的技术,不存在技术问题,更不存在伦理和道德问题。有一句非常形象的话:变性手术是纠正上帝犯下的错误。有人虽然是男身,心理上和行为上却具有显著的女性特征,也非常希望变成女性,那么,帮助她(而不是他)从生理上变成女性,其实是一个纠偏、回归的过程。
4,变性人不该受到歧视。他们除了经历过转换性别的过程,其他方面跟大多数人并无二致,其他人对其不该另眼相看,更不该给予各种形式的约束和歧视。变性人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得到有效的保障,遭受就业歧视等不公正的对待,当然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5,变性人该怎样上厕所?据悉,当当网于2019年7月22日向高某某发送函件,函件中提及自行配备保安、如厕问题。称公司就如厕问题征求了员工的意见,“女同事坚决反对您使用女厕所,男同事反对您使用男厕所”。
我发现,在网上,这个问题引发的争议也不少。有网友甚至举例子说:假如你媳妇单位有个变性人,你乐意让她使用女厕所吗?
听起来振振有词,其实却违背了一个常识:变性人实施变性后,其性别也随之改变,其新性别才是符合其心理、生理也受法律认可的。她已经成为女性,当然要上女厕所。
对举例子的那位网友,我建议他不要拿自己的媳妇举例子,而是将自身代入来个换位思考:假如我是个易性症,做了变性手术,我是愿意跟其他人一样正常生活、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愿意面对来自他人的非议和排挤?
法院在对此案做出判决后,还呼吁并相信公司及其员工能够发扬“开放、平等、协作、快速、分享”的互联网精神,以更加开放、宽容的心态面对高某某,在高某某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前提下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个呼吁,不仅适用于高某某和当当网,也适用于其他变性者和用人单位。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要与时俱进。从如何对待变性人的态度上,也能看出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的认知水平和文明程度。(图文无关,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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