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显示,吉林省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批复。
日前,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显示,此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公布吉林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向全国各类金融机构公布可以向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量转让不良资产,这意味着吉林省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批复。
股东均为国资背景
2020年4月,经吉林省政府同意,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设立吉林省新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020年5月末,中国银保监会同意吉林省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020年12月,经吉林省政府同意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公布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单。
据了解,公司由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两家股东均为国资背景。
此前吉林资产因股东纠纷解散
公开资料显示,在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前,吉林省曾有一家获批设立的地方AMC—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在2017年,持有吉林资产20%股份的吉林金融控股公司在力图化解纠纷未果后,将持股80%的大股东宏运集团告上法庭。
法院裁定认为,吉林资产大股东宏运集团利用控制地位,擅自将10亿元注册资本中的9.65亿元外借给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且长期无法收回,导致公司不良资产主业无法正常开展,也使公司设立的目的落空,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判决公司解散。
而在被判解散后,其相关业务资质也在近日正式取消。上述银保监会通知明确提到,取消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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