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小潘因为“贪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为啥“贪心”?
事情还要从今年夏天说起……
(网络配图)
2019年7月的一天,王某来到桂林某储蓄银行内的ATM机处,准备通过无卡转账方式存储现金人民币6500元。在ATM机点钞完毕后,却没有存钱凭条出来,王某以为是ATM机出现故障了,遂到旁边的银行大厅寻求帮助。
此刻,男子小潘恰巧来该ATM机取钱,见存取钞口里有一沓百元钞票,贪心顿起,趁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将这6500元拿走,并到其他银行将钱存入自己的账户。
小潘以为自己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但却不曾想,他每一个举动都被银行的监控拍个正着。
(网络配图)
待王某和银行大堂经理唐某回到该ATM机处理时,存钞口已经关闭,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查明了事情的原委,王某报了警。
日前,该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人小潘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来源:象山区检察院、桂林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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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璐 审核:曹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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