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1期药品化妆品监管通告。
其中,1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涵盖面霜、面膜、染发膏、沐浴露等各个种类。有3批次婴儿面霜缺斤少两,还有 2 批次晚霜汞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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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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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的原因主要有三大类。
第一类为短斤少两,此次抽检发现,包括标示为广州五羊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 “五羊婴儿温和面霜 ”(批号:04A01GP)、标示为上海思贝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费雪婴儿幼儿多效护理霜”(限用日期:20200824)、标示为上海韵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滋养保湿面霜”(限用日期:2019.08.23)等存在此问题。
第二类为商品中有未标识的添加剂。比如,有4批次染发膏均检测出有未标识的染发剂。有2批次面膜检测出未标识的防腐剂。
最后一类为添加剂不符合相关规定。有2批次晚霜都存在汞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其中1批次为“三无”产品。在某电商平台抽取的,未标示生产企业名称的“大长今亮采盈润祛斑晚霜”,不仅没有标出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经检验,汞也不符合规定,没有检索到相关批件。
化妆品添加汞,主要是为了起到美白的功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化妆品汞含量不能超过1ppm,相当于每公斤1毫克。如果过量,会给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危害。而宣称美白祛斑等功效的化妆品,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到批件信息。上述产品就没有检索到相关批件。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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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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