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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一非法营运司机(俗称“黑的”司机),借着酒劲不仅无端滋事、驾车闯卡、咬伤辅警,还阻碍警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2019年11月17日下午,萍乡交警在高铁站长运大楼处进行巡查。13时35分许,交警发现一名经常在高铁站周边喊客的“黑的”司机(经查姓名:陈某萍,男,57岁,家住上栗县福田镇),遂上前劝导其离开此禁停区域,并劝导其不要从事非法营运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该男子非但没听从辅警荣菲的劝解,还对工作人员进行言语侮辱。在疏导过程中,交警发现该驾车男子一身酒味,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怕该男子驾车危害公共安全,于是要求其靠边停车,该男子非但没有听从工作人员的制止,且驾车闯卡。
情急之下,交警荣菲上前控制其方向盘,但该男子非但不停下,还加速前行,将荣菲拖行50余米远,最后在荣菲的控制下才将车停下来,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在控制过程中该男子咬伤了荣菲,最后被执勤民警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讯问,嫌疑人陈某萍对其饮酒后驾车、暴力闯卡、咬伤警务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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