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美女叫做程春莲,她也演过“刘三姐”,不过她演的不是电影,而是歌舞剧。
那时候,“刘三姐”这歌IP火遍大江南北,很多歌舞团都在演绎这出剧,而程春莲是在16岁的时候,因为歌舞剧《刘三姐》的主演临时缺席,她临危受命,挑起了大梁,进而一炮而红。
之后,她又出演了《马兰花》等众多歌舞剧,名气越来越大。在那个年代,普通人的工资只有几十块钱,而她已经能拿到300块。
改开以后,她觉得就拿歌舞团那点死工资没意思,就带着1000元积蓄去深圳“下海”。
她先是在一家公司做起了服装销售,销量还不错,但她看身边的人赚钱速度都很快,而自己赚钱速度太慢,就继续寻找别的商机。
八十年代初期的时候,石油是计划供应,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她她结识了渤海石油公司的梁科长,并拿到了一些指标,往外倒卖,赚到了比卖衣服多好几倍的钱。
之后,她通过搞关系,进入到石油公司,很快成为副科长并持久地从事倒卖石油生意,获利七十多万(是80年代末的七十多万哦)。
至于是怎么打通各个环节的?主要靠金钱和美色。
不过这种好日子没有持续很久,从她担任副科长到被抓,只过了一年。
被抓后,她说自己是在解决工业、农业等部门的油荒问题,是做了好事。
然后,她因受贿罪和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死刑,成为新中国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女演员,终年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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