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上汽奥迪别把消费者当傻子
【媒体评:#上汽奥迪别把消费者当傻子#】#上汽奥迪小字免责大字吸睛该罚# 10月11日晚,郑钦文夺得中网女单冠军,成为中国网球的历史性时刻。当晚,上汽奥迪官方账号发布文章,标题赫然写着“祝贺钦文夺冠!AUDI全系买一赠一”。消费者点进去才发现,所谓“买一赠一”,赠的是一台价值不到一千元的车模;所谓“全系”,只限两款电动车。#上汽奥迪回应奥迪全系买一赠一#这不是“营销创意”,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公然践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进一步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上汽奥迪做了什么?标题用“全系买一赠一”六个大字制造“买一辆车送一辆车”的暗示,正文里却用另一字体、小号字标注“随车附赠同款车模”。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这正是典型的“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理解的“买一赠一”,是同等价值的对等赠送;上汽奥迪偷换概念,把价值几十万元的车和不到一千元的车模画上等号。这不是“理解偏差”,这是刻意制造的认知落差。更严重的是,这一操作已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强制性规定。《广告法》第四条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八条进一步要求,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赠礼品的,应当明示所附赠礼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上汽奥迪在标题中以“买一赠一”作为核心卖点吸引点击,却将赠品是“车模”这一关键信息弱化到正文角落,赠品的品种、价值、规格均未在标题或显著位置标明。正如律师所指出的,该表述若足以使消费者误解,可能违反《广告法》赠品明示规定,涉嫌虚假广告。上海市消费者热线已将该情况登记并转交市场监管局核查。这不是“文字游戏”玩翻车的问题,而是企业诚信的底线问题。消费者不是上汽奥迪KPI游戏的观众,更不是被套路消费的对象。一个豪华品牌,在蹭体育冠军热度时选择用“买一赠一”做标题党,却用“小字标注”来搪塞——消费者感受到的不是“惊喜”,而是被当成“视力不好”的韭菜。大品牌,更该守大规矩。法律的红线已经划清,监管的介入正在进行。我们期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核查,让每一个试图以“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明白:流量可以蹭,底线不能碰;文字可以玩,法律不容戏。([原创]记者:郑宗敏;编辑:杨雨桐;审签:岑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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