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偷拍张佳宁私人行程涉嫌违法
【媒体评:#偷拍张佳宁私人行程涉嫌违法#】近日,演员张佳宁被拍到挺着孕肚与家人前往银行,素颜、下台阶格外小心,画面迅速扩散。但舆论的焦点很快从“她是否怀孕”滑向“孩子父亲是谁”,叶祖新、高至霆、圈外男友都被卷入猜测名单,#张佳宁挺孕肚办事##张佳宁老公#等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并非“归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私人生活安宁”,一个人去哪里办事、身体状态如何,属于私人生活范畴,与职业能力无关,与公共利益无关。张佳宁被拍摄的地点是在银行办事途中,属于非公开的私人行程。从行政法层面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跟踪、滋扰、纠缠等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行为。根据该法第五十条,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持续跟拍一位女艺人的私人行程,已经触碰了这条红线。但舆论真正该讨论的,不是“她怀没怀孕”“孩子父亲是谁”。张佳宁是演员,她的职业价值体现在角色里,不在肚子上。她拍过《知否》里的盛如兰,《一闪一闪亮星星》里的林北星,最近播出的《重器》里她演了一个二十出头的法学生。这些才是她值得被讨论的“素材”。红网评论曾就类似事件指出:公众关注的核心应当聚焦舞台、影视等公开作品,绝不等于可以随意偷拍、曝光他人的私密生活。文娱产业的长久发展,依靠的是优质作品与理性的追星氛围,绝非无孔不入的窥探偷拍。女艺人的身体,不是公共素材库。把镜头从她的肚子移开,对准她的作品,这是对一位演员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对法律最基本的遵守。([原创]记者:郑宗敏;编辑:杨雨桐;审签:周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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