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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小龙虾养殖业的几个重要问题

浅析小龙虾养殖业的几个重要问题
2021年07月30日 10:20 新浪网 作者 水产前沿杂志

  文/舒新亚(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2005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召开全省小龙虾产业现场推介会,小龙虾规模化人工诱导繁育及稻田养殖的成功在全国引起极大轰动,稻田养殖小龙虾在湖北全省迅速推广开来,国内各省同行乃至英、美、丹麦、瑞典、挪威等国外人士,台湾及东南亚的一些华人也都到湖北参观、考察、学习。

  目前,小龙虾稻田养殖风行全国,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国小龙虾产业发展报告(2021)》统计:我国小龙虾稻田养殖面积约为1892.03万亩,养殖产量206.23万吨,分别占小龙虾养殖总面积和养殖总产量的86.61%、86.15%,小龙虾已成为我国仅次于大宗淡水鱼的全国第六大水产品。

  中国科技部2006年首次立项支持稻田养殖小龙虾(图1);2007年湖北首次向中国农业部申报小龙虾稻田养殖项目(图2),项目未被批准;中国财政部2008年立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湖北)”支持稻田养殖小龙虾;2007年后,在湖北省多次要求中国农业部立项支持小龙虾产业的情况下,中国农业部2010年立项支持小龙虾产业(图3),但直到2016年中国农业部才在湖北潜江召开全国稻田养殖小龙虾的推介会。

  

  图1.科技部首次支持小龙虾产业的项目证书

  

  图2.未被批准的中国农业部项目申报

  

  图3.湖北联合小龙虾主产区单位申报中国农业部小龙虾行业专项的资料

  实际上长期以来,小龙虾养殖究竟是“稻田养殖”还是“池塘养殖”,是“精养”还是“粗养“一直是困扰政府、科研机构和养殖户的一个问题。

  2006年初,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到湖北考察,考察完后的座谈、讨论就彰显湖北、江苏两省水产研究机构和技术人员在小龙虾产业发展思路的碰撞和对决,江苏省的同行并不认可湖北省发展小龙虾稻田养殖的思路,坚持认为应发展池塘养殖。

  湖北省小龙虾池塘养殖研究早于稻田养殖研究,但却率先推广稻田养殖是基于以下三个考虑:一是湖北稻田面积约有3000万亩,而池塘面积只有600万亩,稻田面积远大于池塘面积,稻田养殖的潜力大;二是由于当时稻田种植的经济效益低下,农民不愿意种稻而导致稻田大量抛荒,推广稻田养殖小龙虾成本低,而且还能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稻田经济效益,便于养殖户接受和推广;三是稻田养殖小龙虾对技术的要求相对于池塘养殖要简单,先易后难容易成功。遗憾的是江苏的同行们没有接受我们的意见,而更不幸的是后续结果都被我们言中(图4、5)。

  

  图4.江苏省科技人员在湖北考察

  

  图5.小龙虾产量比较图(引自《上海水产导刊》)

  2004年以前江苏省小龙虾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0%以上,2005年湖北省推出稻田养虾技术及小龙虾人工诱导繁育技术后,江苏省没有保持住小龙虾产量高于湖北的优势,相反一年后落后湖北很多,并随着时间的后移,差距越拉越大,这暴露出江苏省发展小龙虾产业思路的错误和对小龙虾产业技术认识的不足(表1)。

  

  小龙虾的养殖无论是“稻田养殖”还是“池塘养殖”都是很好的养殖类型,但正如上面所述“稻田养殖”除了经济效益和保障市场供应的作用外,还有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增加农民收入的政治效益和“秸秆回田、减少化肥施用量”及“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粮食品质和安全”的生态效益。所以从政府层面应大力推广“稻田养殖”,而养殖者则应根据自身的技术条件和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稻田养殖”还是“池塘养殖”。

  “稻田养殖”有“小龙虾与中稻轮作”、“小龙虾与水稻轮作、共作一体”、“小龙虾稻田与肉食性名优鱼类时空分隔混养”、“小龙虾稻田与四倍体泥鳅高效混养”、“虾鳖稻混作”、“虾稻蛙共作”、“小龙虾、水稻、青虾(其它虾)轮作、共作”、“小龙虾稻田养殖、繁殖一体”等八种模式;“池塘养殖”有“小龙虾与鱼苗、鱼种混养”、“小龙虾与河蟹混养(虾蟹混养)”、“小龙虾池塘与非肉食性名优鱼类混养”、“小龙虾池塘与肉食性名优鱼类时空分隔混养”、“小龙虾与红螯螯虾(或罗氏沼虾)池塘混养”、“小龙虾池塘养殖、繁殖一体”等六种模式。小龙虾的“稻田养殖”和“池塘养殖”两者的技术要求不同,“池塘养殖”小龙虾比“稻田养殖”技术要求要高很多,这是因为小龙虾的生物学特性和稻田、池塘的结构不同所决定的,也说明养殖水体结构的重要性。

  小龙虾的养殖无论是“稻田养殖”还是“池塘养殖”都有“精养”和“粗养”的不同,在现实的小龙虾养殖业“粗养”、“精养”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粗养”一般是指采用“传统养殖模式”,投资低、不追求高产量,产量约150千克/亩,操作简单化;“精养”一般指采用“新模式”,运作成本稍高、产量不低于200千克/亩,操作相应也更复杂。传统养殖模式在稻田养殖类型中是指“虾稻轮作”,在池塘养殖类型中是指“小龙虾池塘与鱼苗鱼种混养”,小龙虾的“传统养殖模式”都是在小龙虾养殖业发展初期形成的,它的产生和发展对小龙虾养殖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说明它存在的合理性。湖北在“虾稻轮作”模式的基础上加以提升进而推出“虾稻轮作、共作一体”模式,又进而提升推出“小龙虾稻田养殖、繁殖一体”模式形成三连跳。

  “传统养殖模式”并不是不好的模式,当前我国小龙虾稻田养殖模式主要还是“虾稻轮作”这个传统模式,只有“传统模式”采用落后技术才是不好的,“传统养殖模式”使用“养殖新技术”,“传统模式”也能获得很好的产量和高品质的产品。

  

  总结:

  1、“稻田养虾”是一项利国、利民、有利生态的产业,政府应大力推广,并力所能及的做好养殖户的政策、技术、资金的扶持;目前,政府对“池塘养殖小龙虾”的推广仍然应持审慎态度。

  2、养殖户尽可能采用“稻田养殖”类型,在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上有条件的开展“池塘养殖”。

  3、初养户应选择“稻田养殖”类型中的“虾稻轮作”传统模式,采用“传统模式,先进技术”,在具有传统模式养殖经验的前提下,有条件地、积极地开展“新模式”的养殖。

  4、“池塘养殖”类型中的“小龙虾与鱼苗、鱼种池塘混养”传统模式仍然是“池塘养殖”类型最稳妥、最容易成功的良好模式,其它“池塘养殖”新模式对技术的要求较高。

  5、实行“传统养殖”模式,也要采用“新技术”,摒弃“自繁自养”、“春季投苗”、“浅水养虾”等落后的观念和传统、落后的技术措施。政府、科研机构和媒体要积极地培训、引导养殖户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的养殖。(本文转自【渔业致富指南】。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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