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1月1日起施行了,
今年市区禁放区域调整为
市中心城区和太湖新城两块区域。
点开查看大图(红圈内为禁放区域)
新规实施不到一个月
华庄派出所连续查处了
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1月18日上午,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观山名筑小区里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靠近河边的地方有燃放过后的烟味,但烟花爆竹残留垃圾已被清理干净。经过走访调查,50多岁的周某某被传唤到派出所。由于违反相关规定,周某某被警方处以罚款200元处罚。无独有偶,附近的尚锦城小区也有人报警举报,民警赶到后经过调查,55岁的许某某被处以200元罚款。
据了解,受到处罚的周某某和许某某当天都是参加亲友喜事。周某某朋友儿子结婚,他帮忙燃放礼花。其实准备燃放时已经知道不允许这么做了,但为了图喜庆他们想在新人举办进门仪式的时候放一盒礼花“意思意思”。许某某参加亲戚婚礼,小区保安来告知不能燃放,许某某一方不听劝,谈了一会儿没有谈拢,便把两串鞭炮和几个爆竹拿到了小区大门口燃放。
从治安支队了解到,太湖新城(华清大道、大通路、蠡湖大道、吴都路构成的环线内约14平方公里区域)是新增的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住在这个区域内的市民往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今年变化比较大,为此民警已经把相关告示张贴到小区里,希望禁放区域内的市民知晓并且自觉配合,尤其春节临近,提倡过一个文明环保的节日。
警方表示,在禁放区域内办喜事也不能搞特例,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