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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鼓励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住建部发文鼓励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2026年07月29日 14:20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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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文件提出,“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推动实现'见索即付'。”

  

  ● 几点分析

  住建部此次发文,是在工程担保领域进一步向保证保险倾斜。此前各地实践中,银行保函占据主导地位,保证保险渗透率偏低。银行保函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10%-30%的保证金,且银行更倾向于出具“见索即付”保函;保险公司则擅长基于违约事实的有条件赔付,在风险经营和理赔经验上具有差异化优势。

  从地方实践看,浙江2024年已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试点”;山东2021年即发文全面推行保证保险,明确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带头采用;福建2025年版实施办法规定“见索即付”担保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此次住建部从全国层面明确“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为保险机构参与工程款支付担保提供了顶层政策依据。

  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属于履约保证保险的一种,承保的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风险。这类业务对保险机构的信用风险评估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当前建筑行业资金链偏紧的背景下,风险管控需更为审慎。

  文章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圈中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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