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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连发两起!与行人抢行致严重后果!交警:全责!

峨眉连发两起!与行人抢行致严重后果!交警:全责!
2025年06月10日 17:57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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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天天报 乐山广播电视台《新闻天天报》官方账号

  斑马线

  是属于行人的绿色通道

  礼让斑马线

  是驾驶人的文明行为,也是法定义务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不足

  在斑马线上与行人争先抢行

  不减速停车、不文明礼让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一

  2025年4月19日5时18分许,沈某某驾驶川AB7***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峨眉山市佛光南路华生酒店外路段处时,与从车行方向由左至右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王某某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沈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

  案例二

  2025年4月29日早上,张某某驾驶川LD0***8号小型轿车,从峨眉山市双福镇往符溪镇方向行驶。06时41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国道245线698公里净安村路口处时,与从车行方向由左至右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刘某某相撞,造成刘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无责任。

  斑马线是生命的安全线

  每一次在斑马线前的主动礼让

  都是对文明交通的最好诠释

  也是传递爱心、温暖彼此的和谐之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今天,让我们再次回顾学习

  ✅ 机动车驾驶人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 行人如何安全通过斑马线?

  车让人:

  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0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0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

  交叉路口车辆转弯时

  转弯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人守规:

  一停、二看、三通过

  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 

  行人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行人应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专心过马路,不当“低头族”

  行人过马路时要专心,不要低头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也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或突然折返横穿马路。

  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快走

  少些争抢与急躁,多些耐心与礼让

  乐山公安交警持续严查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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