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的平反离不开检察院、律师记者的功劳

冤假错案的平反离不开检察院、律师记者的功劳
2020年03月28日 10:19 新浪网 作者 资深媒体人张子保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反冤假错案成为中国司法领域一个时常被提起的话题,各种冤假错案相继得到平反,一位位含冤受屈者走出了监牢。这其中,有司法机关勇于纠错的努力和执著,有无辜者本人和家属长年不断的申诉,有律师的勤奋和学者的呼吁,有媒体的监督和推动,更离不开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指引。

  

冤假错案的平反离不开检察院、律师记者的功劳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任后的首次媒体见面会上公开表示:“万分之一的错案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他强调,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检察院防止冤假错案功不可没人民法院是平反冤假错案的主体,但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功不可没。如张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员。他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2007年发现并依法受理服刑人员张高平不服判决、坚称无罪的申诉后,针对案件诸多疑点,历时5年多,依法开展查证工作,调取了大量重要证据材料和关键线索,坚持不懈依法推动案件再审,张高平、张辉叔侄被再审改判无罪。在已经平反的冤假错案中,大多有检察机关的再审建议和抗诉。如果离开了检察机关的努力,这些冤假错案的平反还不知要拖到何时。

  刘炳华,退休前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7年前,在工作中刘炳华接触到“两梅案”,有着丰富的纠错案件经验的他发现此案疑点颇多,于是利用工作之余开始密切接触相关当事人,并仔细收集相关资料,在其确信为错案之后,向多部门坚持反映情况。如今,当年轰动上海滩的“两梅案”,已经过去了18年,但刘炳华始终认为“此案有真凶,两梅系无辜”,为了“找出真凶”,他顶着各方面的压力,苦苦奔走了七年。

  在这三年平反的冤假错案中,笔者了解到的,经检察机关提出再审建议得以改判无罪的,有黄家光案、徐辉案、于英生案、施伟案、李冰川案、温忠申案;提出抗诉得以改判无罪的,有吴龙佑案、王江峰案、王孟忠案……没有了解到的一定还有。这么多冤案得以平反,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他们始终是默默无闻的,除了再审开庭时会被提及,新闻报道时偶尔带过一句,没有多少人了解他们的艰辛努力,其实值得重重点赞。发生冤假错案 检察官一律追责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下称《意见》)。意见规定,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旦确认发生冤假错案,将一律启动问责机制。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意见》方案。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了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最高检曾于2013年11月15日印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在7个省的17个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

  2014年6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在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最高检出台的意见适用于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确定的试点检察院,其他检察院可以参照执行。

  律师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在中国,职业律师的人数在30万左右,这意味着平均每5000人才有一个律师。很多人只是在遇见麻烦的时候,才会想起寻找律师。律师,以信仰法律为职业天性,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让各类纠纷纳入法治的轨道加以解决。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的律师群体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平反冤假错案等多领域都有着积极参与的身影。律师群体,正成长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与时俱进地对待律师群体,进而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当务之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律师的重要职责,这些年广大的律师依法履行刑事辩护代理职责,在防止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前两年,司法机关纠正的一批冤假错案中,像聂树斌案,陈满案,钱仁风案等,律师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获得了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可。在这些案件最初处理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对关键证据提出了一些质疑,有的还进行了无罪辩护。如果当时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充分的尊敬和采纳,这些冤假错案就有可能避免。这些案件的惨痛教训也让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重要性。1996年4月福建陈夏影绑架案,的平反昭雪,让很多人记住了一位律师的名字——朱明勇。

  陈夏影案,通过李金星律师的穿针引线,将众多律师组织起来,实地调查,反复与法院沟通,召开了研讨会,扩大了该案的影响,加快了申诉成功的步伐。2013年、2014年,“洗冤网”重点推进了陈夏影案和陈满案,现在一个已经平反,另一个被最高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再审,可谓成绩辉煌。

  媒体监督不可缺

  因此,平反一个冤案,涉及的机关不下十个,涉及的有司法权的人士,不下几十个。集体负责下,错案一旦形成,就难以平反,因为影响面太大了。还有公权力的威信问题。为一个被告要损害众多机关和有权人士的声誉,一般干脆不提起复查。牺牲一个,保护大家。有时复查了,为了掩盖前面的错案,不惜再制造新的错案。一错到底,大家安全。这样的案件一旦暴露,公权力恰恰是罪魁祸首。而办案的人、审批的人、参加加的人、签字的人,都要一起担责任。所以翻案难,这个时候,必须找正义的记者曝光。冤假错案走正规途径不能解决的时候,维权人便想到找媒体曝光。

  于是找当地的报社或者电视台。用这种办法能达到目的的几乎是微乎其微,这是因为,你找各种部门控告无果,说明你面临的对手肯定是强大的,当地的记者不会因为你而去得罪就在身边的强大的团体,因为媒体指不定还拿着他的饭碗呢。

  在这个时候,维权人应该寻求更大的不受对手牵制的大媒体,比如说,找首都的媒体人,这些媒体还是帮老百姓办了事说了话,只要事情有新闻价值,即使是负面的,这些媒体还是感兴趣。并且,这些媒体的记者中的多数还是有职业操守的,不会因为红包勾兑而放弃采访。

  正是众多新闻记者勤奋地调查、勇敢地写作,正是一家家媒体秉持着正义与良知披露了重大的冤情,才能唤起全社会关注冤假错案,推动冤错案件得到平反。

  如呼格吉勒图案,1996年,内蒙古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法院认定奸杀一女子,被执行死刑(“4·09案”,又称呼格案)。9年后,身负多起命案的赵志红落网,自称他才是呼格案的凶手。由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开始了漫漫9年申诉路。汤计,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如今已年近六旬,呼格吉勒图案最早的报道者。9年来,他为呼格案发了5篇内参,一直呼吁再审呼格吉勒图案,不仅将呼格案图幕后推向前台,而且一再推动此案进程,并冤案的平反。《撰稿:张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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