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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老头身份之谜?证监会59问慕思股份IPO价格,冒充洋品牌成家居商套路?

洋老头身份之谜?证监会59问慕思股份IPO价格,冒充洋品牌成家居商套路?
2021年12月01日 17:33 新浪网 作者 新浪财经

  在国内各大机场、高铁站,你可能会经常见到这么一张匪夷所思的面孔:一个戴着眼镜、长满胡子、穿着白衬衫的外国老头目视前方,与“乔帮主”颇有几分相似。随后,你可能会注意到,这原来是一个宣传私人订制睡眠用品的广告,广告主名叫慕思。

  如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思股份”)正发起IPO冲刺。今年6月,证监会官网挂出慕思股份招股书,其拟在深市主板上市,募资金额近19亿元。

  而随着IPO进程的推进,不少消费者才知道,原来广告中的老头并不是公司的设计师,而仅是一个外国模特。也有网友质疑慕思广告背后的动机,“这不是自不自信的问题,就是靠假洋品牌赚取更高的利润。”

  确实,对比喜临门、梦百合、顾家家居等其他同行,慕思股份的综合毛利率水平最高。虽然公司投入了高额的广告费用,但广告有利于慕思股份的品牌溢价,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售价反哺广告,形成商业模式的循环。

  慕思对神秘老头避而不谈?

  这个酷似乔布斯的外国老头,可以算是中国广告界最神秘的一张脸。他究竟是哪国人?为何会变成慕思股份多年的广告模特?慕思股份的IPO让谜团逐步揭晓。

  广告中的模特叫做Timothy James Kingman。根据慕思股份的招股书披露,早在2009年8月,他就和公司签订了《协议书》,授权公司可永久使用带有其肖像的照片及其底片,同时授权照片第三方不得使用,Timothy James Kingman也不得自行商用。

  10月29日,在针对招股书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对慕思股份发起了59问。其中第26个问题,证监会要求慕思股份对Timothy James Kingman作进一步说明,包括Timothy James Kingman的基本情况、慕思对外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以及TimothyJames Kingman是否许可第三方使用其其他照片等相关问题。

  不过,在慕思股份11月12日最新更新的招股书中,关于Timothy James Kingman肖像使用权的阐述,公司并没有针对证监会的询问补充更多内容。

  在慕思早期的宣传中,公司不断强调“法国皇家设计师”、“创始于1868年”等广告语,配上外国老头的肖像,因此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慕思是个外国品牌”的印象。

  而随着慕思股份IPO进程的推进,公司的“遮羞布”也慢慢被扯掉。实际上,慕思股份只是一家广东东莞的本土企业,品牌创立于2004年,最初的主要业务是为其他企业代工生产床垫。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炳坤、林集永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87.81%的股权。

  从招股书可以看出,慕思股份极其依赖于营销宣传。2018年- 2021年上半年,公司广告费分别为3.45亿元、4.45亿元、3.96亿元、1.93亿元。广告开支中最大的两个场景,分别是冠名赞助和公共交通广告。报告期内,公司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81%、11.53%、8.90%和6.87%,远超行业整体水平。

  假装洋品牌是行业套路?

  高额的广告投放,有利于慕思股份的品牌溢价,同时让公司提高产品售价反哺广告支出,从而形成商业模式的循环。

  慕思股份核心产品主要是床垫。2018年-2021年上半年,慕思营业收入分别为31.88亿元、38.62亿元、44.52亿元和28.0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16亿元、3.33亿元、5.36亿元和3.26亿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14%、53.49%、49.28%和45.61%。

  由此可见,在国内,慕思的产品售价虽然高于其他品牌,使得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公司业绩近几年始终保持着稳健的增长势头,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消费者对公司品牌和产品的认可。这或许可以说明,慕思股份的外国老头广告确实深入人心,营销策略非常凑效。

  有网友回忆称曾经花了1万多块买了慕思的床垫,“买的时候才知道是东莞品牌,现场看了下产品觉得还行就买了”,也有网友指出,佯装成洋品牌其实是很多家居企业的常用手法,“普京瓷砖、马可波罗瓷砖、罗斯福瓷砖,全都是佛山产的。”

  (达芬奇家居造假事件风波,总经理坚称产品是原装进口。)

  2011年,央视就曾曝光假洋品牌达芬奇家居,这家企业将东莞生产的家居产品运到意大利再运回来,标价却比原来涨了10倍。

  事实上,假冒的洋品牌确实在国内曾经风靡一时。商家通过在海外注册商标或空壳公司,然后在国内打着欧美品牌、欧美技术的旗号做广告、起英文名来进行销售,利用消费者的惯性认知借机提高产品溢价,从中赚取暴利。

  此外,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较低,与此同时却拥有较高的生产制造实力,致使不少品牌选择国内代工然后出口转内销,将自己包装成“进口货”。

  而如今,随着消费者理性主义的觉醒以及更多国货品牌的崛起,洋品牌不再像过去那样被消费者无脑追随。但假洋品牌的商业行为也并没有因此而完全杜绝。不少品牌仍然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信息,打造洋品牌形象从而吸引消费者交易。

  对于此类做法,在广东斌发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斌看来,或构成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韩斌建议,消费者在交易中需尽量避免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位置,可以通过查询商标、工商信息、产品官网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品牌的真实性

  来源:新浪财经,作者徐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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