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婷婷)今天(1月24日),深圳航空在其官方微博公布明确客票退票及补退细则。在2020年1月24日之前已办理退票,且收取退票费的,如符合条件,可至原购票地办理补退。
具体条件
1、湖北航线(武汉、襄阳、宜昌)的直飞、经停或中转航班: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2、其它航线: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含)之后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编辑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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