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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2020年03月15日 10:48 新浪网 作者 新京报

  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与动物保护究竟应该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从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文简称《决定》)至今,仍是很多人困惑的问题。

  2月25日,我们推送了一篇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圆桌采访(《食用野生动物,终于全面禁止了》),根据后台留言反馈,有读者对人工养殖为何无助于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伦理与经济利益孰轻孰重等问题表示不解。此外,人们也关心,与人类关系亲密的伴侣动物,是否也能够立法禁食?动物表演,是否也会侵害动物的权益?

  为此,我们再度采访了法学、动物研究和动物保护相关的学者与一线动物保护工作者。其实已经有很多鲜活的例子表明,商业性人工养殖会导致野生动物保护陷入困境。

  采写 | 杨司奇 吕婉婷

  全文要点

  关于野生动物养殖的生态风险:

  (1)没有任何研究证据显示,现存的野生动物可以再被驯化。

  (2)“以养代保”的商业性繁育利用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3)目前南非的许多繁育场,已成为洗白野捕非洲灰鹦鹉的最大中转站。

  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

  (1)如何定义“野生动物”?

  (2)《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哪些改进空间?

  (3)伴侣动物(猫、狗)可否立法禁食?

  关于野生动物展示展演:

  (1)野生动物展演,动物投喂、合影、表演互动等零距离接触,皆存在公共卫生风险。

  (2)商业性动物表演损害动物福利。

  没有任何研究证据显示

  现存的野生动物可以再被驯化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孙全辉

  博士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

  新京报:近日通过的《决定》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得到禁止。对此,你怎么看?

  孙全辉:《决定》主要针对疫情防控,通过扩大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因为近年来全球各地暴发的重大疫情,主要源自陆生野生动物,且和人类食用行为密切相关。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野生动物的其他利用?

  孙全辉:科学研究和教育展示如果是非营利性的,要保证动物福利(动物生存的基本需求),避免给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虐待,应该加快制定相应的保护配套措施,并给予支持和鼓励。但是,把野生动物用于娱乐表演、保健治疗、异域宠物等目的,会给野生动物造成严重的伤害和虐待,并且同样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若能出台引导政策,支持相关企业逐步转产转型,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展演(动物表演)是一种严重伤害动物的商业娱乐活动,目前已被许多国家和城市明令禁止。如今更应该禁止人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禁止驯兽、动物展演(动物表演)以及近距离拍照、触摸、骑乘等活动。其实早在2011年1月,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就要求“停止所有动物表演项目。”动物展示要服务于公众教育目的,禁止用于商业娱乐。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提出,要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物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给中药行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事实上,中药自古就不主张使用动物,有“药王”美誉的唐代医学大家孙思邈就曾说过,“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我国使用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入药不到30年,也非中药的传统。此外,对药用野生动物的猎捕、养殖、运输和交易也同样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并且已经严重威胁穿山甲等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和保护。在中药当中,草药和矿物药的比例接近90%,野生动物占比很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在治疗新冠肺炎使用的“清肺排毒汤”,全部是草药和矿物药。因此,紧要关头,治病救人往往是草药,而野生动物药的功效和作用则往往被商业夸大。有关部门若能顺应中药的未来发展趋势,早日出台时间表,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转产转型,将会有助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新京报:此前野生动物养殖有哪些潜在的疫病风险和生态安全风险?对野生动物保护造成了哪些破坏?

  孙全辉:我国大规模圈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历史只有几十年,而畜禽被人类驯化的历史少则数千年,多则上万年。没有任何研究证据显示,现存的野生动物可以再被驯化,因为动物能否成功驯化是多种历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个过程在现代无法复制。虽然技术上存在改造野生动物基因的可能性,但这将极大挑战科技伦理和生物伦理,需要格外谨慎。

  物种的基因差别是造成物种差异的根本原因。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基因跟野生个体没有显著差别,也没有产生适应人工圈养环境所需的遗传特性的改变,因此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依然还是野生动物。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圈养的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可能表现得驯服(tame),不是驯化(domestication)。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同样需要法律保护,特别是动物福利方面的保护。在进化上,野生动物就是为了适应自然环境,也正因为如此,人类跟野生动物才能“保持安全距离”,我们跟野生动物才能相安无事。

  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若泽·格拉齐亚诺·达席尔瓦(José Graziano da Silva)曾表示,影响人类的现有和新出现的病原体中,有超过60%来源于动物,其中75%来自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常常是各种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的宿主,如果人类违背自然规律,把野生动物(不论是否为人工圈养繁育)用于娱乐、当作宠物、用于药物,就可能增加这些病毒、细菌和寄生虫向人类传播扩散的风险,并危及人类的健康。有些病毒甚至对于人类是致命的,目前还没有特效药。例如,蝙蝠身上可能携带数百种病毒,穿山甲、刺猬、蛇等身上都有着大量寄生虫,浣熊还是狂犬病的自然宿主。

  但野生动物不是罪魁祸首,是人类利用野生动物的方式出了问题。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的野生动物被捕捉、饲养和贩卖,沦为交易的牺牲品。如果人们违背自然规律,把野生动物残忍地用于娱乐、当作宠物、用于药物,就会增加这些病原微生物向人类传播扩散的风险,不仅威胁生态安全,也危及人类的健康和生命。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纪录片《刺猬的一年》截图。

  新京报:不少人认为,通过人工驯养繁育是可以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野生动物和养殖场并不冲突。你怎样看待这种观点?

  孙全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要看服务于什么目的。对于少数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为了拯救野外随时可能灭绝的种群,有时的确需要借助人工繁育手段,扩大其人工种群,然后通过野化训练,再把人工种群重新引入野外。在科学上,这种做法叫作“物种保育”(species conservation)或“重引入”(reintroduction)。

  不过,人工繁育手段不是野生动物保护的常规手段,往往是在其他保护措施和努力均告失败的情况下才会应用。从以往国内外大量保护实践来看,通过人工繁育手段在野外成功重建种群的濒危物种屈指可数。我国对麋鹿、朱鹮、大熊猫、老虎、野马、扬子鳄等濒危物种开展人工繁育几十年,虽然部分动物被尝试引入野外,但离重建野外种群的最终目标还相去甚远。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我们诞生在中国》剧照。

  拯救濒危野生动物固然重要,但栖息地是野生动物的生存之本,只有保护好现存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减少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的各种威胁,才是最有效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手段。实践证明,“以养代保”的商业性繁育利用缺乏科学依据,也无助于野生动物保护。很多打着“保护”旗号的人工繁育项目,其实是为了获取商业利益。

  在贸易和需求的持续威胁下,野生动物的整体生存状况并不乐观,继续允许野生动物繁育经营的商业化利用,会加剧濒危物种的生存危机,甚至削弱国家和国际社会在野生动物上付诸的努力。此外,允许商业繁育利用野生动物还误导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科学认知,打击公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养殖、运输和利用过程中,人跟野生动物必须频繁接触,这给原本依附在野生动物上的病毒创造了跨界传播的机会,也给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新京报:也有一部分观点认为,现在的野生动物保护需要机构来承担,而保护机构又绝大部分依靠在特种养殖场上,从某些层面来讲,这是最容易管理的。你怎么看?

  孙全辉:目前已有的救护中心和动物园确实无法妥善安置所有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至于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要根据养殖动物的情况进一步研究。

  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就好比我们保护大气、水源和我们的环境,受益的是每一个人。但是如果保护不好,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把野生动物保护跟养殖挂钩是以往“为了利用而保护”的错误观念的遗毒。例如,不少地方成立的野生动物救护机构使用的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名称里也有“繁育”二字,但救助的野生动物未必需要繁育,也未必能够繁育,即便可以繁育,后代也未必能够放回野外。野生动物保护如果一味逐利,很难做好。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BBC纪录片《地平线:我们该关了动物园吗?》海报

  新京报:野生动物检疫的作用是什么?此前野生动物是否存在盗猎洗白的问题?

  孙全辉:野生动物监管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检疫非常关键,它如同一道红线,将不符合检疫标准的产品阻挡在市场之外。《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以及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都有这方面的内容。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如果缺乏相应的检疫规程,那么这些以肉食为养殖目的的野生动物,作为食物只能非法流入市场。

  以现有的技术和管理,很难区分某个物种的野外种群和人工饲养种群。人工繁育的成本远高于野捕,消费者也更加青睐,导致此前大量非法制品以“洗白”的方式进入合法贸易,而且有些养殖场经常到野外捕捉野生动物,然后与圈养的野生动物交配,防止圈养的种群退化。在需求的驱使下,偷猎和走私加剧,一些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也雪上加霜。

  最典型的例子是非洲灰鹦鹉,它以高智商及超群的语言天赋受到市场的青睐。在野外,非洲灰鹦鹉主要以群居生活。被囚禁在牢笼或室内的灰鹦鹉会承受巨大的压力,因为缺乏社交且无聊,它们用喙撕扯自己的羽毛。过去40 年中,200万~300 万只非洲灰鹦鹉遭到偷猎,每年遭到捕猎用于国际贸易的灰鹦鹉数量占其野生种群的21%。野外偷猎的非洲灰鹦鹉,有30%-66%会在交易前死亡。其种群数量在过去50年中下降了79%,加纳境内99%的野生种群已经消失。非洲灰鹦鹉被认为在多哥区域性灭绝。目前南非的许多繁育场,已成为洗白野捕非洲灰鹦鹉的最大中转站。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非洲灰鹦鹉。

  此前的种种问题,人工繁育许可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管是问题的表象,深层原因是把野生动物当作资源利用的观念在作祟。功利的保护观已经过时,如不尽快摒弃,将继续阻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从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属性出发,应该将野生动物的利用和繁育严格限定在科学研究、公众教育和拯救极度濒危物种等公益目的,让商业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伴侣动物可以立法禁食吗?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钱叶芳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新京报:《决定》中规定了陆生的野生动物(包括养殖的)禁止食用, “野生动物”该如何与家畜家禽进行区分?

  钱叶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对《决定》的解答中认为,除常见的家畜家禽外,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也属于家畜家禽。

  在判断哪些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可以归入家畜家禽的时候,仅依据“是否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已被广泛接受”这类经济技术指标可能还不够,若能再增加以下标准更好:看符合前述指标的人工养殖动物是否发生显著的遗传变异而去除了野性,是否有利于野外种群的生存,以及是否可以制定屠宰检疫规程。

  以梅花鹿为例,我国人工饲养梅花鹿已有200年历史,但基本生物学特征依然未变,野性十足,与野外种群之间没有明显差异,一般人难以区分。因为包括盗猎、野外取种在内的各种原因,野生梅花鹿已经成为高度濒危的物种。这说明梅花鹿并不符合家畜的特性,将“人工驯养梅花鹿从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解除”只有经济价值,而无生态意义。而且,养鹿业迄今都没有建立起一套全链条完善的检疫规范体系。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故宫慈宁宫花园鹿舍中的梅花鹿。(图片来自2018年6月5日新京报报道《故宫梅花鹿诞下“鹿宝宝”》)

  新京报:我们该如何看待野生动物养殖业与皮草行业的经济损失?

  钱叶芳:靠养殖野生动物获取的经济效益在重大疫情面前微不足道。据《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17年),2016年,我国食用、药用、毛皮、观赏、宠物、实验用等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万多人,创造产值5200多亿元人民币。据光明网3月3日报道,自武汉疫情暴发,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已经超过1087.5亿元。中国每天损失3000亿元,间接损失、长期损失难以计数,逝去的生命、破碎的家庭、精神创伤等更是难以计价。

  此外,毛皮、药用在内的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大多是散户,对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至于药用,传统中医药多以草药为主,动物入药可由草药或西药替代,现代技术也足以研发出人工替代品。人工麝香、人工牛黄、人工虎骨,上世纪90年代末都纷纷投产。在法律上做出修订,将有助于野生动物养殖业转型。

  在这个问题上,亟待我们反思的是,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三大社会价值和基本国策面前,如何看待少数人的经济利益和奢侈需求?法律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然而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必须是正当的,不得有损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对于野生动物养殖产业,我们完全可以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以其他致富途径、就业渠道和人工药物替代。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林麝。林麝、马麝、原麝三种动物雄体香囊中的干燥分泌物为麝香。传统方法为杀麝取香,现在已能制造人工麝香。

  新京报:人们还关心狗肉食用是否能够立法禁止?

  钱叶芳:《决定》将动物分为野外生活的野生动物和人类饲养的家畜家禽两大类。首先需要厘清的一个问题是,犬和猫到底是野生动物还是家畜?目前猫未被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部分地方名犬被列入。未被列入的猫类和一般田园犬,如果被定位为野生动物,当然不可食用。但是,从长久以来犬猫与人之间形成的亲密关系来看,应当将其纳入家畜。这就有必要将畜禽进一步分为可食用的、屠宰必须检疫的经济动物,不可食用的伴侣动物。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为什么猫都叫不来》剧照。

  2月26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禁食宠物,理由是:“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其实宠物一词用得不够恰当,建议将“宠物”改为“伴侣动物”。因为,任何动物都有可能被当作宠物饲养,但人类伴侣动物只有犬、猫两类。

  在《动物防疫法》上,伴侣动物只有产地检疫规程,没有屠宰检疫规程,这与其他食用性家畜不一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食安办函〔2015〕25号)明确给出了国家不能制定犬类屠宰规程的理由:目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市场上销售的犬以个人散养为主,来源复杂,且存在毒杀和偷盗犬类现象,食用狗肉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犬类屠宰和食用狗肉涉及动物福利等问题,国际国内广泛关注,一旦处理不当,将会产生负面效应。

  在犬、猫的处理问题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狗肉安全监管的处理意见》(深市监食[2014]8号)认为:“国家尚未出台猫、狗屠宰检疫规程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屠宰后的猫肉、狗肉不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能成为猫肉、狗肉等肉类无须检疫的依据。因此,在国家法律法规对此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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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狗的使命》剧照。

  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决定》出台后,犬、猫是应当被归于禁食的野生动物还是可食用的家畜?显然这种非黑即白的划分是以动物的生存环境为标准的,对伴侣动物来说非常不合适。我们也不至于说,为了满足这种划分,强行将犬、猫都纳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制定屠宰检疫规程,使之成为可食用的动物。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建议回归《动物防疫法》,以防疫为标准,将动物划分为可食用的动物(农场经济动物)、不可食用的动物(野生动物、伴侣动物、实验动物)两大类。其中,伴侣动物归于家畜,也即,确认归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家畜家禽可再分为“食用”与“非食用”两类。

  拯救表演动物

  应当从法律层面全面禁止动物表演

野生动物养殖有何生态风险?伴侣动物是否可以立法禁食?

  胡春梅

  “拯救表演动物”项目发起人

  新京报:野生动物展示是否伴随着隐蔽的公共安全风险?

  胡春梅:在《决定》的第四条,“展示”二字,相比《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7条写入的“展示展演”,让我们看到一些可能有所变化的信号。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已经相继发布了落实该《决定》的通知,林草局提到“防止滥用、虐待等不当方式”。

  人畜共患病会对人和动物均造成伤害。例如2014年12月开始,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中心的四只大熊猫相继感染犬瘟热病死亡,随后,国家林草局发布通知“严禁游客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鲸豚类水生动物携带的人畜共患病病原,包括布鲁氏菌、丹毒丝菌、钩端螺旋体、杯状病毒、流感病毒、痘病毒等。一些饲养员被痘病毒感染造成皮肤疾病的也有报道。感染结核病的大象对人类同样具有潜在健康风险。但是现在动物投喂、合影、表演互动等零距离接触的活动依旧泛滥,存在公共卫生的风险。

  表演的动物在嘈杂复杂的环境下,处于应激状态,可能逃逸或者伤人。自2014年以来,与野生动物展演相关的安全事件发生18起,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2019年9月,一只老虎在马戏团表演时逃出,第二天才被抓获。

  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种群的食用、药用、商业性的标本也并不合理。例如大鲵、中华鳖、穿山甲、虎骨、豹骨、犀牛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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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录片《海豚湾》剧照。

  新京报:为了保护动物,你发起了“拯救表演动物”项目,可否简单介绍一下动物表演行业的现状,以及这个项目目前取得的进展?

  胡春梅:我们初步统计大陆地区的动物园约有580个,其中240个(41%)有动物表演,此外,还有一些临时性表演未纳入统计,流动性太大。除了动物表演本身的虐待外,背后的标本、非法食用、盗猎等问题也需要关注,例如广东的雷州案,动物园、马戏团将活老虎非法交易食用,还有耍猴人非法盗猎收购野生猕猴等。

  好的进展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反思动物表演问题,一些动物表演取消或有所改善。很多城市的动物园在逐步取消动物表演,比如天津、杭州、广州、福州、上海等。中国国际马戏节自第四届也取消了动物表演。珠海长隆马戏场馆的填海项目未获批准。云南民族村、南宁动物园减少了象钩的使用。

  新京报:在“动物表演”行业,是否也存在着商业性人工繁育养殖、野捕进口的现象?这对野生动物、对自然生态造成了哪些危害?

  胡春梅:存在,动物表演行业本身就是商业性的。几乎所有的鲸豚、黑猩猩、非洲象、海狮来自野捕进口。野捕会给动物造成巨大压力,甚至带来致命的威胁。

  有研究对瓶鼻海豚和虎鲸社群进行建模,发现鲸豚族群里某些个体在团结社群上起到关键的作用。如果这些个体被抓走了,鲸群很可能失去凝聚力而四分五裂。许多动物很可能在野捕过程中死亡,或由于捕获的压力而在被野捕后很快死亡。

  国内在上世纪70年代兴起的老虎、黑熊等商业性繁育也威胁着野外种群,增加盗猎。有研究指明1986-2010年,我国黑熊的野外种群减少了93.4%。一个数量锐减的转折点是在1986年,也就是我国活熊取胆开始兴起的时候。一些马戏团也与东北的养熊场有动物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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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录片《我和黑熊一家》剧照。

  新京报:“拯救表演动物”项目反对马戏团的动物表演,呼吁国家立法禁止流动性的动物表演,主要原因是流动演出过程中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和“福利待遇”很难得到保证。但很多人也提出,许多正规的驯兽专家对动物非常保护。马戏团是不是基本都存在虐待动物的问题?马戏表演是否应该全面废止?

  胡春梅:动物表演场的喧闹、人群密集,就已经有违动物福利,存在公共安全隐患。而且动物表演项目大多是拟人化的杂耍、非自然行为,想要训练以让动物形成条件反射,是不可能仅通过正向的食物刺激等方式完成的,必然会使用负面的饥饿、鞭打、捆绑等训练方式,在我们以往的调查中也能看出这一点。

  此外,动物饲养条件、技术、人员、医疗等差异很大,无强制执行的标准,对人畜共患病也缺乏基本的检疫与研究。除了野捕,很多表演动物的标识不清,未在监管之下,也会流入非法贸易,例如老虎。

  在一定程度上,动物表演就是对野生动物的滥用与虐待,住建部几次发文要求动物园杜绝一切动物表演。应当从法律层面全面禁止马戏表演。

  新京报:2018年3月,全国300家马戏团团长联名发布了一封公开信,请求恢复动物园的动物表演,给马戏团和表演动物们“重开生路”。对于马戏团的联名投诉和声讨,可否谈谈你的想法?

  胡春梅:拯救表演动物项目是以调查事实为依据,提出建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社会监督;以动物福利为标准,倡导更为科学仁善的娱乐方式。此前,数百家马戏团联名投诉信中的很多内容是捏造的不实内容。其中部分马戏团违法违规利用野生动物,对民间保护打击报复。

  新京报:在贯彻现代动物保护理念的过程中有不少困难,尤其难以贯彻的是“观念”——传统的动物表演理念与现代动物保护理念是相悖的。很多马戏从业人员认为,动物表演是保护动物的一种方式。你怎样看待人类驯化动物表演的传统?我们如今应该拥有怎样的动物保护观念?

  胡春梅: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关于动物保护、尊重自然的内容,应当保持优良传统,去除糟粕。驯兽在以往的历史中只是零星的记载,绝大多数是猴戏、马术,并不是像现在大规模的产业形态。

  随着文明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深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保护的观念和管理方式等也相应转变。比如住建部发布的《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里,两次提到严禁动物表演。越来越多的城市动物园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保障动物福利,提供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服务于野外种群的保护。而一些马戏团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习,保护理念落后,对动物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动物更多的是当作财产去保护与利用,而非是一个有生态意义的动物与生命,无法传递出符合现代要求的科普宣传。

  对于野生动物,我们应该关注野外种群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不同生态位的野生动物,与动物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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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诞生在中国》剧照。

  采写|杨司奇、吕婉婷

  编辑 | 榕小崧

  校对 |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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