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贪官恐吓的检察长,拟晋升

曾遭贪官恐吓的检察长,拟晋升
2020年06月12日 16:54 新浪网 作者 新京报

  据江苏省组织部6月9日消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俞波涛拟推荐提名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俞波涛出生于1968年5月,江苏建湖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江苏省检察院,曾任监所检察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审查起诉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曾遭贪官恐吓的检察长,拟晋升资料图

  2001年,通过竞争上岗,俞波涛来到江苏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任侦查三处副处长,时年33岁,是当时江苏省检察院最年轻的副处长。在江苏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俞波涛干了8年,历任业务指导处副处长、侦查二处处长、侦查一处处长等职。

  2009年,俞波涛转任镇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3年后升任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2017年起担任现职。

  据江苏省检察网刊发的文章显示,俞波涛走上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岗位后,四年间,镇江市检察院查办部级干部、厅级干部各1人,百万元以上案件80件,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10件,亿元以上案件3件,“均为镇江检察历史上前所未有,在全省检察机关也名列前茅”。

  其中,镇江市国资委原主任尤廉案(尤廉已于2015年,因受贿罪获刑13年),是2014年江苏省委巡视组进驻镇江巡视发现的一起大要案。

  2014年10月,江苏省委巡视组向镇江交办了一张案件线索清单,尤廉位居榜上。11月19日深夜,正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培训的俞波涛赶回镇江,在办案札记上写下:交办一号专案线索,正式成立“11·20”专案组!

  当时,已有网帖举报尤廉的问题,尤廉预感到“不妙”,开始“行动”。

  2014年12月2日,17点21分,俞波涛收到尾号为8828的手机发来的威胁短信。

  次日上午,俞波涛刚进办公室,手机短信提示音响了,还是尾号为8828发来的短信:……别断子孙路,别把家庭毁。清算那一天,没法再后悔。路在你面前,把好生死关……

  串供、堵漏、恐吓、沉默、绝食,尤廉想尽一切办法对抗侦查。专案组首先从尤廉女儿的婚礼查起,摸清了尤廉的朋友圈,打开了“缺口”。俞波涛曾评价说,尤廉案是他办过的最艰巨的案件,也是办得最满意的案件。案件完结后,俞波涛曾经与尤廉有过一次对话。俞波涛问尤廉:“你信佛吗?”尤顾沉默不语,接着就岔开了这个话题。

  在镇江市检察院任职期间,俞波涛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

  进入检察系统以来,俞波涛著有《游走在权力与权利的边界:反贪案件侦查得失谈》《贪污贿赂案件侦查机理探索与适用》、《贪污罪的认定与处罚》、《受贿罪的认定与处罚》等专著。

  去年7月,跟晋职晋级人员集体谈话时,俞波涛曾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可以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我们再不尽职尽责,关键的时候不能够拍案而起,不能够“路见不平一声吼”,老百姓就会更加无处可诉、无路可走。爱因斯坦曾讲过一句话,我觉得讲得非常好。他说:“世界不是毁灭在作恶者手中,而是毁灭在旁观者手中。”作为检察官,我们是法律监督者,什么时候都不能当局外人,什么时候都不能当旁观者。

  俞波涛简历

  俞波涛,男,汉族,1968年5月生,江苏建湖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7年9月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专业学习;

  1991年8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见习书记员;

  1992年8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5年4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科级书记员;

  1996年8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8年10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2001年11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2002年4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2002年6月获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12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业务指导处副处长、检察员;2006年4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4年9月-2007年12月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年7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处长、检察员;

  2009年1月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正处级);

  2009年3月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

  2012年6月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7年1月任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7年2月,在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贪官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