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今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副总经理王盛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王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盛于2019年9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海亮股份股票96375股,占海亮股份总股本的0.0049%,交易金额103.08万元。作为海亮股份副总经理,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 李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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