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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告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

市民告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
2020年07月02日 20:06 新浪网 作者 新京报

  据浙江在线消息,7月2日上午,杭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杭州市副市长缪承潮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答辩,杭州中院副院长林沛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50余名各城区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等到场旁听庭审。

市民告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

  费某诉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复议一案,系费某不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杭州某公司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认为该行为影响其住房采光等相邻权,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后,认为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涉及建设项目的建设高度、间距等,对费某的住房采光等相邻权益不造成影响,故认为费某据此提出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决定驳回其复议申请。费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缪承潮副市长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一定要依法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次出庭应诉,主要也是来听取群众对杭州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本次庭审旁听,要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来进一步了解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划杭州城市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该案将择期宣判。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该起行政案件,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2020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义务,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市民状告市政府,这在杭州并非首次。

  据《杭州日报》报道,2019年11月12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建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马某诉杭州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一案,系马某向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核定其养老金的法律依据,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作出告知后,马某不服,遂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后认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马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戴建平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本案的实质争议是有关退休待遇享受问题。这个争议的发生,说明相关单位的工作还存在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值得我们深入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端正工作作风。借用今天的庭审,我们上了一次很好的依法行政现场教育课。老百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和监督,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能对我们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增进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服务效率。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法庭征询当事人同意,在庭审辩论结束后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原告当庭申请撤回起诉。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裁定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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