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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天就有3人因家暴致死:拉姆式悲剧何时才能到头?

每5天就有3人因家暴致死:拉姆式悲剧何时才能到头?
2020年11月25日 22:28 新浪网 作者 21财闻汇

  2020年,性别暴力、家暴似乎成了舆论场上的高频词。

  山东22岁女子方洋洋疑被夫家虐待致死、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用汽油大面积烧伤、朔州男子撞人后砸死妻子、张培萌妻子称被家暴、杭州杀妻男子曾对前妻家暴……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家反家庭暴力日”。在这一天,世界各国举行集会活动,呼吁消除针对女性的暴力。在去年有过合作之后,意甲联赛今年继续与女性及儿童权益组织WeWorld Onlus一起发声,呼吁停止针对女性的暴力活动。

  本轮意甲联赛中,球员们纷纷在脸上涂抹一道红色的口红印,包括C罗、伊布等都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于女性的支持,皮耶罗和马特拉奇等意甲名宿也用同样的妆容宣传出镜。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来自法院系统的数据表明,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暴受害人提供了保护。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相较于曾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女性而言,这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人因为对家暴认知的误区而选择了沉默和忍耐,最终酿成一个个悲剧。

  01

  隐秘角落的“流行病”

  “对于许多妇女和女孩而言,最大的威胁就在她们本应该感到最安全的地方——自己的家中。”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

  一直以来,“她们”以自己的力量,撑起了人类社会的“半边天”。然而,当世界努力应对新冠大流行的毁灭性影响时,另一场“大流行”——杀害女性和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行为“大流行”,正被悄然掩盖。

  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全球范围内,平均每三名女性中就有一人遭受过某种形式的暴力侵害。而在种种暴力行为中,要数家庭暴力最具隐蔽性、最难以被外界察觉和干涉。

  12岁的肯尼亚女孩艾尔莎(化名)就是受害者之一。受新冠疫情影响,当地学校被关闭,不用上学的艾尔莎去朋友家玩,不料却遭到朋友父亲的骚扰。弱小无助的她逃回家中,向父亲寻求帮助,没想到在家里,竟然遭遇父亲性侵。

  她绝望极了:“我不知道还可以去找谁。除了我的父母,我还能相信谁?如果我在家里不安全,哪里才安全?”

  根据联合国妇女署数据,过去一年里,全球约有2.43亿名年龄在15岁至49岁的女性,遭遇过亲密伙伴的性暴力或身体暴力。同时在遭受暴力的女性中,只有不到40%的人报案或寻求帮助。

  “这就像和一个定时炸弹生活在一起。”一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曾为人妻的女子说,“最终到了这个地步,要是我不结束这段婚姻,我可能在一年内死去,可能是他把我杀了,也可能是我自我了断,或是罹患不治之症。”

  “新冠疫情加剧了性别不平等,甚至让我们在过去数十年来迈出的步伐,出现停滞或倒退。”联合国妇女署官员安思齐说。

  在美国,疫情暴发以来,至少有14个城市的家暴案件急剧增加;在英国,截至4月份,全国家庭暴力求助热线接到的求助电话和在线请求增加了25%;肯尼亚首席大法官马拉加表示,自2020年3月以来,该国性侵案件占所有记录案件的35.8%,相关求助电话数量增加了42%……一组组数字,触目惊心。

02

  《反家暴法》为何未能阻止悲剧发生?

  根据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数据,2016年3月1日实施《反家暴法》后,直至2019年12月31日,全国仅公开报道的涉家暴命案就达到942起,致死1214人,其中女性占到76%,致死人数为920人。

  这也意味着:平均每5天就至少有3名妇女因家暴而失去性命。

  但与之相反,面对家暴,9成以上的人不会选择报警,鉴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很多受害者害怕自家丑事被曝光,从而导致家暴行为愈演愈烈,最终引发悲剧才得以曝光。

  原本针对家暴的专门立法,同时也推出了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措施,为何还是无法阻止方洋洋、拉姆式悲剧的发生呢?

  给不少人留下童年阴影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安嘉口口声声说自己太爱妻子,所以不得不进行家暴,目的是不想让梅湘南离开。这正是很多人对家暴的误解:家暴是因为爱得太深,才会采取暴力措施让人震慑。

  事实上在心理学领域内,这些施暴者之所以会采取暴力行为,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这段关系中拥有绝对的操纵权利和完全控制感。

  为了能够让受害者在这段关系中得到爱与安全感,施暴者就会选择隐形操纵,打着吸引力行为和语言幌子,让受害者没有意识到这段奇怪的关系。

  因此,在心理学上,施暴者通常都会采取这样手段:

  时间一长,受害者就会逐渐进入到自己是“罪魁祸首”,要么选择言听计从,要么将问题归咎于自己,认为对方之所以这样做,无意中爱自己太深。

  而这样的情感误区,就会让受害者进入到这段虐待关系,“洗脑”时间越长,就会逐渐难以逃离。

  有些家暴的受害者,往往还会为了孩子而默默忍受对方的无尽大骂,但在这种原生家庭之下成长,反而可能让孩子的心理或生理出现扭曲。

  在孩子意识中,家暴所产生的关系行为模式,会逐渐遭受环境影响。如果孩子对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和暴力行为产生较高的容忍度,会对施暴者“越界”行为更加不敏感,导致受害者难以从这段“虐恋”抽身。

  03

  对家暴的误区亟需消除

  很多人认为“家暴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实际上,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说法缺少必要的科学依据,但是,让每一次暴力都受到相应的惩罚,应是法律的基本要求。面对家暴,绝不能示弱,不能认为“家丑不外扬”而忍气吞声,拒绝沉默和忍耐,要勇于对家暴行为说不。

  同时,“不能让孩子生活在一个离异家庭里”也是不少女性选择沉默和忍耐的重要原因。然而,未离异的家庭不代表没有问题,离异的家庭也不等于问题家庭。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厄韦尔曼团队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在产前、围产期和产后遭受身体暴力的母亲所生的孩子,8岁时的智商得分低于未遭受身体暴力母亲所生的孩子。且遭受产后暴力母亲所生的孩子,智商低于90(人群智商平均水平)的概率增加了近3倍。

  因此,为了后代着想,在遭受家暴的时候,我们要考虑的不是如何维持这个家庭,而是哪种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对于婚姻,中国文化向来主张“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面对家庭暴力,不少亲友都持有“家暴只是两口子吵吵闹闹”的偏见,其态度也是劝和不劝分,能过且过。即使受害者主动向居委会、村委会或妇女联合会投诉,得到的处理办法也以劝阻、调节为主,对于一些“惯犯”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因此,对于社会而言,我们要消除偏见,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共识,对于监管者而言,也要认识到在劝阻难以有效阻遏加害者时,应及时鼓励受害者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此外,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阿祖莱所说,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是全球性的社会“瘟疫”。打击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人人有责,男性也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名来自肯尼亚的父亲查尔斯·科斯盖表示:“我是一个父亲,我有几个女儿。我不希望看到仅仅因为她们是女孩,她们的权利就被剥夺或遭到限制。”

  法律的颁布与完善,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但一味地沉默与忍耐,再锋利的武器也只会“生锈”。只有在观念上进行转变,消除有关家暴的误区,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共识,才不会让玫瑰变成拳头。

  附:对于家暴,你真的了解吗?

  21新健康综合自:中国新闻网、人民网、四川新闻网、央视新闻、漫说健康

  图片来源: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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