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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诉*ST华业判决:十日内偿还4.5亿借款本金、利息等

包商银行诉*ST华业判决:十日内偿还4.5亿借款本金、利息等
2019年11月15日 18:11 新浪网 作者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1月15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内容有关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根据判决华业资本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包商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4.5亿元及利息2240.63万元,及罚息(以本金4.5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1.25%计算)、复利(截止到2019年5月17日的复利为5.47万元,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利息2240.6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25%计算)。

  同时,包商银行在判决第一项债权范围内,有权以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临河里33号楼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京(2018)通不动产证明第0021061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优先受偿。

  另外,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华业资本对包商银行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高盛华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业资本追偿。

  包商银行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悉,2018年5月30日,*ST华业向包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授信期限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30日。在此授信下,双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但*ST华业未按约定还款且出现其他违约情况,包商银行由此向*ST华业、高盛华、君合百年提供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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