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已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布设了4005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完成全国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今后将适当增加点位和数量,不得将点位设置在城市人口密度偏低区域。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 蒋火华:优先在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设置点位,尤其站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应以居民住宅、宿舍楼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为主。不得将点位设置在城市人口密度偏低、位置相对偏僻、周边没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地方。总之,还是要让我们的噪声监测数据和老百姓对声环境的切身感受相一致。
噪声监测点位数量要与城市规模相适应

根据今年1月印发《“十五五”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生态环境部要求噪声监测点位的数量要与城市规模要相适应,超大、特大城市不能少于20个,大城市不能少于15个,中等城市不能少于10个,小城市不能少于7个,超大和特大城市应适当增加监测的点位和数量。
(总台央视记者 蒋晓平 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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