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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银保监会:扩大“信易贷”规模 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发改委、银保监会:扩大“信易贷”规模 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2019年09月20日 17:02 新浪网 作者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发改委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通知指出,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发改委、银保监会:扩大“信易贷”规模 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切实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促进本地区“信易贷”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扩大“信易贷”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信易贷”违约风险处置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贷”支持政策;加强“信易贷”管理考核激励。

  保障措施方面,发改委与银保监会牵头建立“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机构共享共用信用信息的体制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信易贷”工作切实落地,定期总结工作成效。与此同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机构与数据来源部门签订信息保密协议,规范信息共享共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和责任。加强数据共享传输技术保障,提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机构数据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记者注意到,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数据来源部门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应当获得企业或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应当建立系统日志,完整记录数据访问、操作等信息,避免越权操作,并建立相关制度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此外,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提前处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合作,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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