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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爆炸可通过保险产品来降低风险损失

燃气爆炸可通过保险产品来降低风险损失
2019年10月15日 07:42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刘威魁报道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件,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实际上,因燃气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或居民财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大部分市民却不知道发生此类突发灾难后,也可以通过保险来降低风险损失。目前针对燃气爆炸的保险产品种类繁多,而且条款相当明确,居民在投保时应慎重选购,争取将自己所购买的保险抗风险利益保障最大化。

   投保意识不足

   燃气险销量不高

   据燃气爆炸微信公众平台收录的数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燃气爆炸新闻有373起,其中室内燃气爆炸新闻243起,室外燃气泄漏及爆炸新闻130起30人死亡、301人受伤。

   面对这类不可预知的突发灾难,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可以通过燃气责任险或部分综合家财险中附带燃气爆炸事故保障来降低因燃气爆炸而引发的风险损失,让受伤者能够得到合理的赔付和救治。

   与其他险种不同的是,燃气责任保险并不追究事故发生的责任,一旦发生意外,用户只需第一时间报案,并保护现场,等待理赔人员取证、拍照,投保用户便可获得赔偿。

   新快报记者走访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燃气责任险有主险形式,也有附加险形式,保障期限一般为1年,保费随保额在数十元到数百元之间浮动。以人保财险的燃气责任险为例,每年保费最低30元/人,对所有家庭成员、雇员、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都保障;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10万元。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该产品的销量并不高。“很多客户对燃气责险的认识和需求紧迫性不强,没发生意外时,都觉得没有购买必要。”人保客户经理陈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来说,燃气险的宣传和用户投保意识不足是销量差的主要原因。

   爆炸家庭未投保

   被殃及家庭无法索赔

   “有的家财险并不包含或等同于燃气责任险,对人身损失以及第三方的财产、人身损失并不赔偿。”一位不愿具名的险企高管向新快报记者表示,目前家庭财产险产品种类繁多,而且条款相当明确,居民在购买燃气责任险时应按照个人所需有选择地进行投保,争取将自己所购买的保险抗风险利益保障最大化。

   此外,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应格外留意免赔责任。比如违反燃气公司规定擅自将燃气设施拆卸、倒灌、暴晒、火烤;因受让、租借他人燃气使用,未办理批改手续引起燃气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等。如果发生这类免赔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的保险责任将终止。

   需要额外提醒的是,保险公司只对被保险人家庭发生的意外负责,而其他家庭发生意外的情况则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如果发生爆炸的家庭没有投保,而被殃及的居民家投保了家庭财产险,此时,被殃及居民的损失,只能找事故责任方,或者发生爆炸的家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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