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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误解,越秀区人民法院撤销李思廉消费限制令

系误解,越秀区人民法院撤销李思廉消费限制令
2020年06月29日 09:05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丁灿报道  6月27日,在向富力集团法定代表人李思廉发布两道限制消费令后,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文表示,在本次执行过程中,富力公司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但因该院与当事人在信息沟通上不充分不及时,产生误解。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并确定已于24日当天撤销限制消费令。

系误解,越秀区人民法院撤销李思廉消费限制令

  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发文表示:近日,我院在执行某银行与购房人叶某某、黄某某,连带责任人富力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过程中,因当事人未在判决规定期限内及时缴纳诉讼费(合计6291元),我院依法对诉讼费一事进行立案执行,并连带对富力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以督促相关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其间,富力公司与我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积极配合我院执行工作。我院已冻结足额标的,富力公司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并于当天撤销对富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思廉的限制高消费。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我院依照法律程序推进案件执行,富力公司也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但因我院与当事人在信息沟通上不充分不及时,导致当事人对执行进程不清楚,产生误解。

系误解,越秀区人民法院撤销李思廉消费限制令

  24日,富力集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亦发表声明:网络上流传我司法定代表人李思廉先生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一事,引发部分媒体对我司经营与资金状况提出质疑。在我司与某业主、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我司作为阶段性担保人参加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业主与我司共同承担诉讼费共计6291元。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信息沟通不对称,造成误解,目前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法院已撤销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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