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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在私人诊所死亡 广州一“老中医”获刑三年

尿毒症患者在私人诊所死亡 广州一“老中医”获刑三年
2020年07月03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陈某是一名尿毒症晚期患者,在2018年9月,他听说广州白云区有一名“老中医”何某能治疗,便赶来找到何某。可何某其实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在微信上为陈某诊断,并不顾陈某患尿毒症需要控制饮水,最后陈某因大量摄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肿、功能障碍而死亡。

   记者获悉,广州中院对此案已作出了二审裁定,何某构成非法行医罪,获刑三年。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被告辩称未参与治疗病

   据陈某妻子介绍,丈夫陈某于2016年6月患了尿毒症,其间一直都有到医院治疗。2018年9月21日,他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60多岁的何某,当时何某的微信名字是古国医堂,陈某微信里称他为何教授。

   在微信上,陈某将病情和病历反映给何某,何某问了一些情况之后表示有办法治疗。到了同年10月1日,陈某打算找何某把脉治疗,何某称陈某现在身体不行,并寄了药水给陈某日常饮用,并表示如果信任他,就要按照他的治疗方案去做。而陈某由于治病心切,便相信何教授的治疗方案。

   到了2018年10月30日,何某给陈某发了定位,陈某和家人一起来到位于广州白云区的一处出租屋,即何某的私人诊所就诊,接受何某的治疗。

   “我打电话给老公,他没说具体怎么治疗,只说要喝煲好的中药,并且要喝到上吐下泻,出租屋内的医生说这是正常的。”陈某妻子说。

   可到了2018年11月14日,陈某在上址的私人诊所治疗期间死亡,经鉴定,陈某系在尿毒症的基础上,因大量摄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肿、功能障碍而死亡。

   11月14日19时许,民警将何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陈某和何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何某要求死者陈某发其舌苔照片、了解其每天的排尿情况,许诺为其制定诊疗方案,唆使死者放弃西医治疗、放弃血透而改用其生态水治疗,要求死者大量喝水等聊天信息。

   对此,何某表示,当时陈某找到他希望帮忙调理养生,他当场拒绝称不对外调理,可后来陈某被对面房东赶出来,他才收留了陈某。“我和老婆都没有医师资格或医师执业资格证,我只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和《高级营养师证》,陈某来找我的时候就已经是尿毒症晚期。我没有医治陈某,只是建议陈某喝有利尿、消肿和排毒效能的药水。”

   法院认定构成非法行医

   一审时,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认为,何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由于本案司法鉴定意见书未能得出被告人何某的行医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不能证实陈某的死亡与何某的行医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公诉机关指控何某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证据不充分,不予认定。

   2019年12月24日,白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何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何某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称其没有参与本案,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死者陈某主动要求进行调理,其没有要求他大量喝水,请求法院改判其无罪。

   二审时,广州中院认为,何某和陈某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等在案证据,证实何某以“古国医堂”、老中医的名义,为陈某制定诊疗方案,并要求死者大量喝水。

   根据鉴定意见,陈某系在自身尿毒症的基础上,因按照何某要求而大量摄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肿、功能障碍而死亡;可见何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虽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亦存在一定的促进作用。

   2020年6月28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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