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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伪造身份证考证 广州一研究生被判刑

多次伪造身份证考证 广州一研究生被判刑
2020年07月11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杨一瑾报道 2019年9月21日,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石某在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时被当场抓获,原因是身份造假,现场被缴获了1个假身份证,而这已经不是石某第一次作案了。7月10日,新快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公开了此案的判决结果,男子石某犯代替考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石某文化程度为硕士研究生。自2017年以来,他多次用他人的身份号码、大学毕业证等信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证考试,在通过考试后将证书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并从中牟利。

   而这些假身份信息来自另一个同伙梅某林,梅某林明知石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参加考试,还是向他提供了李某、姜某等几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信息。石某两次利用梅某、李某的身份证号码、大学毕业证等信息资料,分别代替梅某、李某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证考试,在通过考试后将非法获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分别挂靠在两家建筑公司,共计获得建造师挂靠费人民币8万元。

   2019年7月,石某再次作案,先向他人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姜某的居民身份证,后将该身份证用于代替姜某参加201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19年9月21日,石某在进入广州市航海学院考场后,监考人员在巡考时发现其持有的身份证不能通过仪器检测,遂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将石某抓获。4天之后,梅某林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石某的家属也代石某退回违法所得8万元。

   经审理,黄埔区法院作出判决,石某数罪并罚,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梅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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