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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检察院:率先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

南沙检察院:率先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
2020年08月07日 09:43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8月6日,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检察院举行《“微创新”案例汇编(2015-2020)》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南沙检察院对案例编撰背景、编撰特点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介绍,近年来陆续打造7个创新品牌,56项“微创新”案例,其中全国首创或率先8项,另有多项案例获全市推广。

  南沙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蓊介绍,2015年以来,该院积极培育创新成果,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打造一批全国率先成果8项,全省率先成果15项,全市率先成果21项。

  在法律监督上,该院建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将派驻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其他派出所通报,以点带面产生辐射效应。2019年以来,该院累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7件,撤案2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件。

  记者从会上获悉,南沙检察院建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开听证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对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以及具有公益性质的特殊案件,吸收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等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听证,加强释法说理,推动案结事了。

  为全面打击民商事审判领域的虚假诉讼现象,南沙检察院与南沙法院联签《关于检法协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2018年至今,该院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0件,在一起“零口供”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率先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功能区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南沙检察院试点先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成熟化。早在2016年,该院以检察理论为支撑科学探索“认罪认罚协商”工作机制,率先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功能区,逐步形成认罪认罚具结工作集中告权、集中签署、集中办理、集中开庭的“四集中”办案模式,以集约化的工作思路实现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李东蓊说,南沙检察院从多年的实践中,逐步总结出“理论先导、制度缜密、操作便宜、场所齐备”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南检经验”。

  同时推动域外先进工作经验适用本土化,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注重吸收港澳司法规则和国外经验做法,创设了暂缓起诉及社会服务型不起诉制度,对涉嫌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轻微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依法“少捕慎诉”,严格适用社会服务,有效的弥补了相对不起诉惩戒作用不足的难题,切实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

  此外,南沙检察院建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智能量刑辅助系统,该系统获评为“全国政法机关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系统内置海量案件信息,便利检察官开展量刑数据类案检索和可视化量刑演示,通过量刑建议数据比对分析,让犯罪嫌疑人直观感受到刑事诉讼程序各阶段认罪认罚所获得的阶梯式刑罚从宽,鼓励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获得更大幅度从宽。

  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李东蓊告诉记者,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是南沙检察院一直努力的方向。

  目前,南沙检察院打造了未成年人“处、教、监、防、护”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备的配套机制,该院还被授予2015年“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记者了解到,南沙检察院还率先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的实施细则》,在检察、公安、教育三部门之间搭建信息数据桥梁,防止有性侵害、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该制度实施以来,共收到信息查询200余条。”李东蓊说。

  《实施细则》规定,涉未成年人教育各类机构的意向聘用人员须进行入职查询,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人员均被纳入查询范围。被查询范围覆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既包括在编教职工也包括临聘人员。

  此外,南沙检察院组建“沙鸥法治宣讲团”,选取校园欺凌、性侵防范、网络犯罪等校园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巡讲和线上直播,寓教于乐。迄今为止已展开校园巡讲200余场,线上直播累计点击率高达1000万。

  采写:新快报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杨一瑾 通讯员南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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