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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与复旦大学保险研究团队联合发布保险直播调研报告 险企掀直播“带货”潮 以用户教育为主,销售转化亟待合规

新快报与复旦大学保险研究团队联合发布保险直播调研报告 险企掀直播“带货”潮 以用户教育为主,销售转化亟待合规
2020年08月07日 18:22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新快报讯“不同保险到底咋配置?”、“我得了xxx病百万医疗能报销吗?”……随着保险直播的持续“火热”,也开始暴露出一些营销乱象,各地监管开始锁定渠道,出手整治保险直播乱象。这些不禁让人深思,一场直播真的能够将保险产品讲得明明白白吗?8月7日,新快报联合复旦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在“中国寿险百人峰会”上发布《保险营销观察报告:直播“带货”的现状、风险分析与未来研判》(下称《报告》),通过对当前保险直播“带货热”的分析,揭示其隐含的风险点,并针对问题与风险点提出行业、消费者警示,以及相关政策建议,从而探讨保险直播的未来发展。

  《报告》指出,目前主流的保险直播内容,大致可以分为“面向保险业内人士的内部培训与激励”及“面向保险消费者的线上营销”两大类。其中,内部培训可细分为高管事业说明会、业务培训两个类别;用户营销可以细分为保险产品线上发布会、保险知识普及、高管直播“卖保险”等六个类别;而在以上的直播内容分类中,以保险营销为目的的直播内容占据了主要份额,借“教育用户”之名,进而引流、甚至卖保险。

  同时,《报告》提及目前有不少保险机构的直播营销及“带货”并不符合当下监管要求。比如,北京银保监局印发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发布的保险短视频、直播内容,不得违反规定以打折、红包、抽奖等形式变相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但目前看来,保险公司在直播间插入抽奖、发红包等互动环节已是常态。

  严监管下,保险直播“带货”会成为险企主流营销方式吗?《报告》认为,尽管目前很多保险机构追捧直播“带货”的营销方式,但实际转化效果有限,更多是起到宣传推广作用,保险直播能否可持续地为行业创造一定量级、更加客观的贡献,还有待进一步验证和观察。未来,直播平台尚且不能成为主导性的销售渠道。

  此外,《报告》提出,直播平台在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商行为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直播平台应充分利用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产品榜单、增加消费警示弹窗等手段,将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不法者驱离,及时下架违规视频和违规直播者。另一方面,直播平台可以通过合理收取平台费,遏制返佣促销、捆绑消费,避免直播平台沦为保险公司争抢市场份额的工具,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

   采写: 新快报记者 刘威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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