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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首例公众场合吸烟管理者不作为被罚一千元

阳新县首例公众场合吸烟管理者不作为被罚一千元
2019年06月18日 11:29 新浪网 作者 阳新新阳网

  对公共场合吸烟现象视而不见,业主被罚1000元。14日,阳新警方办理一起全县首例公众场合吸烟管理者不作为被罚1000元案件。

  

阳新县首例公众场合吸烟管理者不作为被罚一千元

  6月14日上午8时许,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民警对阳新县辖区某网吧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内乌烟瘴气,民警走近一看,看到其内有两台电脑的使用人员正在自身自在地边上网边吞云吐雾地吸烟。

  民警当即上前制止并警告该现象,而在场的两名烟民好象不以为然。

  经民警进一步多方调取证发现,该网吧管理人员对网吧内吸烟现象并未引起重视,并未制止该现现象。民警找到相关业主核查,该网吧管理人员王某对此供认不讳,称虽然网吧内悬挂了禁止吸烟的警示牌,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没引进重视,且该现象较为普遍而未多加管制。

  业主或现场管理者不制止吸烟行为,将面临相关法律的处罚。对此,阳新警方对该违法行为业主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据了解,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在此,阳新民警温馨提示:为了你和他人健康,请勿在公众场合吸烟!

  (来源:云上阳新 通讯员: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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