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之初,我心中其实就没有抱太大希望,但是他一直劝我不要放弃,还把所有执行款执行到位了,真的是十分感激。”申请执行人邹某说道。
↑↑邹某正在填写收条
【案情回顾】
2015年,被执行人湖北孝感某公司因生意需要,向邹某购买水泥等材料并差欠货款19.6万元。经过多次催讨无果,邹某将湖北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相应货款。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湖北孝感某公司却仍未偿还货款。邹某遂于2020年初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蔡克亮便联系到湖北孝感某公司的代理人晏某,但几经沟通,晏某却表示此事不归他管。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中有5万余元,便立即将这笔钱划扣,并交到了邹某手中。但由于剩余的14万余元始终没着落,邹某逐渐失去了信心。
为了能够让邹某重拾信心,一方面,执行干警不断鼓励不要放弃,积极提供线索;另一方面,执行干警还联系当地法院,查询湖北孝感某公司的财产信息。在得到的该公司还差欠1000余万元的消息后,执行干警没有气馁,而是根据邹某提供的线索,掌握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详细信息以及上下班规律。通过与当地派出所协调,9月18日上午6点许,派出所民警便与执行干警提前布控,并在陈某上班后,成功将其拘传到阳新法院。
【释法明理】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不断地向陈某摆事实、讲道理,并告知其如果今天不偿还货款,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法理和情理的双重作用下,陈某表示,自己对邹某和执行干警表示理解,当天上午便积极筹集14万余元,将货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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