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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这些师生可以摘口罩了!

教育部发文!这些师生可以摘口罩了!
2020年08月14日 22:01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昨日,

  国家卫健委及教育部发布了

  分别适用于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关于佩戴口罩问题

  明确秋季开学后中小学生应随身备用口罩,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其中,针对高校,《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明确:

  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

  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针对中小学,《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明确: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针对托幼机构,《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明确:

  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幼儿返园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报告。督促家长每日做好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做好开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

  幼儿应当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科学防疫,

  期待全民摘口罩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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