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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人专挑酒驾司机“碰瓷”敲诈!被定性恶势力犯罪

这伙人专挑酒驾司机“碰瓷”敲诈!被定性恶势力犯罪
2019年05月27日 17:24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省检宣 刘浏)以“精英”为名,却干着专业“碰瓷”的勾当,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2人难逃惩处。5月25日,经南通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团伙马某斌、王某等12名成员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拘役3个月的不等刑罚。

  非法催收改行职业“碰瓷”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马某斌、王某等人开始从事债务催收、站场子、放贷等非法业务。由于业务量小,赚不到钱,他们开始考虑发展新的“业务类型”。王某提议用电瓶车“碰瓷”进行敲诈,得到马某斌的同意后,两人开始以债务催收为主业,兼职干起了电瓶车“碰瓷”的勾当。用电瓶车“碰瓷”几次后,不仅没敲到钱,反而被人打了一顿,马某斌、王某觉得这种“碰瓷”方式比较危险,且成功率不高,商量决定改用汽车作案。 2018年年初,马某斌、王某共同出资在崇川区京扬茶城租用办公房,成立“文武精英部”,先后纠集王某成、朱某等10人,开始在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市等地用汽车故意碰撞酒驾司机驾驶的汽车,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形成了一个专司“碰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文武精英”分组配合作恶 按成功索财数额分配酬劳

  作案时,这些所谓的“精英”分成三组:一组分散在酒吧、KTV附近,负责盯梢确定作案目标,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二组成员;二组在汽车中待命,得到一组指示后,驾车故意碰撞酒驾司机驾驶的汽车制造交通事故;三组主要由马某斌负责,接到二组碰撞成功的通知后,马某斌出场进行谈判。他以威胁报警等方式向酒驾司机敲诈钱财,其他人则在场协助谈判或站场子制造气势。

  为了提高敲诈成功率和犯罪集团分子作案积极性,这个犯罪集团建立了奖励机制,按照成功索财的数额分配酬劳。在索得钱财后,马某斌等人还聚集在“文武精英部”,对此次“碰瓷”进行点评,总结失败原因和成功经验。

  2018年1月至4月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上述手法先后作案10起,索得人民币14万余元,另有6万元敲诈未遂。2018年3月14日,马某斌、王某如法炮制,故意碰撞金某某所驾汽车未能索要到钱财。为了修补汽车,王某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事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得理赔款15710元。

  12被告分别获刑 检察官:非法获利必遭惩处

  此案办理中,为确保办案质量,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就恶势力认定、案件定性、侦查方向、取证重点等提出侦查建议,并就查明单节犯罪事实、团伙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收益分配等情况提出具体取证要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每一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参与人、证据等进行了详细审查,准确认定每一名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次数和涉案金额。 经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马某斌、王某等12名被告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保险诈骗罪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拘役3个月不等的刑罚。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希望通过不法途径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同时,检察官再次提醒广大群众,酒后不要开车,否则不仅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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