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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68.0元

上半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68.0元
2019年08月14日 09:25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梁雨霏 记者 马奔)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显示:2019年上半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68.0元,比去年同期的14342.2元同比增长8.5%。

  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2019年上半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695.6元,增长8.3%,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0.55%。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构成中仍是最重要部分,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达62.28%,是拉动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常州市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富民行动,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上半年常州市共开展创业培训6600人,扶持创业8521人,带动就业3.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6.76万人,援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5238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82万人。

  经营净收入增幅相对稳定。2019年上半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482.5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5.9%,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3.1%。创业带动就业拉动了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上半年,全市农业休闲观光接待游客预计513万人次,同比增长14%;实现营业收入预计16.1亿元,同比增长13%。建成市级农产品电商产业园,上半年全市实现农产品电商交易额22亿元,同比增15.8%。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总数2244家,农民合作社总数3467家。

  财产净收入增速明显。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渠道的拓宽,理财观念的改变,财产性收入越来越成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上半年,常州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60.2元,增长9.5 %。

  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929.5元,同比增长9.1%。转移净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社保体系不断完善。继续实行规模菜地补贴。为鼓励本地种菜大户规范种植,推动全市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常州市今年将补贴总额为300万元,预计补贴面积2万多亩,平均每亩补贴130元左右;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失业保险最高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后的失业人员最低每月增加151元,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保障了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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