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宿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

宿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
2019年08月19日 10:23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8月19日讯(记者 高峰)宿迁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优质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到2021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公办园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积极推广备案制教师使用方式。

  《意见》要求,到2021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占比不断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省市优质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科学核定教师编制,积极推广备案制教师使用方式。到2035年,全市学前教育体制结构、办园条件、师资素质和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省定要求,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办为主、优质普惠的发展格局。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园,不断优化办园结构。坚持新建幼儿园以公办为主,大力发展公办园,优化办园体制结构,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将公办园优先安排在人口密集区域、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集中居住区;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大力实施公办优质园集团化办学,推进公办优质园通过承办新园、举办分园等形式拓展公益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江苏省优质园标准建设与装修,无偿移交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移交后一律举办成公办园。

  《意见》要求,深化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多元化用人机制。探索公办园通过增加编制、实施备案制、推行聘用制等多元化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际核定编制数不得低于应核定编制数的25%,并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比例。每所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少于3人。创新幼儿园教职工用人方式。公办园在缺编情况下,专任教师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原则,加大备案制教师的使用力度;公办园中的保育员、保健人员、保安等实施聘用制管理。民办园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

  《意见》还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监管提出了要求。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普惠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