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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拨公交车挡位杆、拽司机胳膊,这样的行为会坐牢

乱拨公交车挡位杆、拽司机胳膊,这样的行为会坐牢
2019年10月21日 10:23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0月21日讯(通讯员 江法 祝隽 记者 陈咏)公交车正常行车途中,司机受到个别乘客干扰、纠缠甚至侵犯,后果会相当严重。扬州市江都区两名男子,因为对大客车司机做出危险动作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上周接连站上了法院被告席。

  案件1:男子先抓住挡位杆乱拨,再抓拽司机胳膊

  今年6月3号下午,江都男子吴某从仙女镇乘坐前往樊川镇的公交车上,因为没能及时下车和驾驶员产生纠纷,继而做出了拨动变速杆的危险举动。公诉人庭审时出示了驾驶员的证言:“有个乘客到七里站要下车,车子没有停,司机说过站了没有停,那名男子就用手抓挡位杆乱拨,抓住司机的右膀子拽,司机只好用左手把住方向控制车,然后靠边停车。”

  所幸驾驶员处置及时,吴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辖区警方到场处置,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事发时,车上乘客大约10人,公交车车速大约30~40km/h。乘客吴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自首。

  庭审时吴某及其辩护人提出,驾驶员在案件中存在一定责任,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驾驶员经过公交站台未按规定报站名,也未进站停车,而导致不熟悉情况的被告人错过了站点,是本案发生的诱因。同时,吴某因为心情焦急而处理不当,将换挡杆拨到空挡,正常情况下是会使车辆逐渐减速,停车虽然有一定危险性,但危险性相对较小。

  检察机关则认为,尽管吴某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且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乱拨公交车挡位杆、拽司机胳膊,这样的行为会坐牢

  孙某拉拽大客司机案庭审现场。

  案件2:没能在自己“要求”的地点下车,男子两次拉拽司机右手臂

  孙某是江都郭村镇人,今年7月6号,孙某在江都城区乘坐高汉班线公交车回家,途中由于司机没有在其要求的地点停车,他先后两次拉拽司机的右手臂,致使车辆行驶不稳。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司机的证言:“他当时两个手扶着方向盘,这个男子就用左手来抓他,他就踩刹车;这个男的又用右手拽他的膀子,当时车子有点晃,他赶紧把车子刹停下来。”

  车辆在向前滑行了20米左右后才停下,所幸当时路面并没有其他行人和车辆,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发后,司机报警,此时孙某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不妥之处,觉得不是什么大事。

  辖区警方随后将孙某控制,调查过程中,警方证实事发路段为交通主干道,孙某的行为可能会对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危害。检察机关随后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孙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法院一审支持检察机关指控,对孙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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