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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后免于起诉,他变身青少年司法社工帮助更多困境儿童

少年犯罪后免于起诉,他变身青少年司法社工帮助更多困境儿童
2020年09月13日 16:08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三年前,17岁的小杨因一时冲动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王樱认为小杨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对他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内,王樱将小杨的观护帮教工作交给了该院依托社区共同建立的观护基地——青航法治服务中心。由专业的青少年司法社工,为小杨量身制定了精准化的帮教方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六个月的观护帮教让小杨认识到自己冲动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在不起诉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帮教社工和他的父母共同为小杨举办了十八周岁成人礼,希望他能掀开人生新篇章。

  宣告仪式后的三年,小杨一直跟随帮教老师做公益,通过公益的微光点亮了许多困境儿童的未来。从“受益人”到“公益人”,小杨参与策划公益活动,汇聚点点爱心,普惠更多弱势群体,实现了自己人生的蜕变!

  小杨是该院观护帮教受益者中的一个代表。近年来,为更好的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该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探索。2015年,该院联合新扬社区成立了全市首家观护帮教基地——青航法治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聘请了18名专业社会工作师和心理咨询师,构建了一支以社会工作师为主导,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为补充的专业工作队伍。

  2017年,该院还建成占地40余亩的“静思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了法治教育展厅、拓展教育基地、法治书吧、宣告(训诫)室等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集中帮教、拓展训练提供了专门场所。

  记者了解到,扬中市检察院与帮教社工及被帮教对象签订了三方跟踪回访协议,要求社工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均做好案后跟踪回访工作,每月通过在线方式对帮教对象进行至少一次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及工作情况,并一一记录在案。2017年以来,有26名观护帮教对象在社工的感化下投身公益事业,由“受益人”变成“公益人”,积极参与关爱困境儿童等公益活动,10名观护帮教对象重返校园,其中5名观护帮教对象因表现优秀被选为班干部,37名被帮教对象因工作技术精湛,已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帮教成功率达100%。

  校对 徐珩

  来源:扬子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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