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20、2021年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为烈士子女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总台央视记者 张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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