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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罚

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罚
2020年09月28日 17:48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正在商户进行检查

  扬子晚报网9月28日讯 (通讯员 谢刚 刘明清 记者 薛玲)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对辖区酒吧、餐吧较为集中的街区进行了逐户检查,工作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提示标贴,与经营者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下一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管执法,对拒不整改,不设置提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校对 李海慧

  来源:扬子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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