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钱雪 记者 高峰)11月22日下午5时30分,沭阳交警三中队民警戴斌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沭阳县扎下镇境内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轿车碰擦事故。
黄某事故后持刀到现场砍人,被民警按倒在地
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查走访了解事故起因。此时,三轮车驾驶员黄某却不见踪影。经轿车驾驶员彭某讲述,民警了解到,两车相撞后,三轮车驾驶员黄某情绪激动,在现场骂骂咧咧并用脚踹了自己的车,后又抢了一辆停在路边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跑了”。
“太可恶了,本来就是一个简单的事故,想着说说也就算了。这三轮车驾驶员必须要找到他,让他给我赔礼道歉!”轿车车主彭某愤怒地说。
“从事故的现场痕迹来看,你们双方都是有责任的……”民警正说着,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黄某竟带着菜刀返回事故现场,二话不说就对现场人员进行追逐。奇怪的是,黄某唯独对轿车驾驶员的朋友不依不饶,不仅要“追砍”,还要以自杀相威胁。
目睹了这一幕,民警与辅警互相配合,乘其不备夺下黄某手中的菜刀,将情绪暴躁已经失控的黄某按倒在地。“就你!还让我赔礼道歉?我呸!”黄某被控制住后依旧不依不饶。原来,因为彭某的朋友在事发后说了一句要让其赔礼道歉,黄某便“怒火中烧”回家拿了菜刀,这才有了这场“闹剧”。
最终,黄某被辖区派出所民警带走,案件也正在进一步的办理当中。交警提醒说,在发生事故后,一旦双方争执不断,应报警后等待交警处理,而不是恶言相向甚至拳脚相加,否则就不单单是责任赔偿等问题,还有可能引来“牢狱之灾”。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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