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因为养死一只“猫”,沪两名宠物店店主获刑并判令向社会道歉

因为养死一只“猫”,沪两名宠物店店主获刑并判令向社会道歉
2020年12月01日 11:58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东方网记者刘理11月30日报道:因为买卖薮猫,并因饲养不善导致一只薮猫意外死亡,经营宠物店的沈某、张某某如今面临牢狱之灾。

  近日,上海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一起非法交易薮猫的案件并作出一审宣判。记者获悉,该案也系该院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理后的首例涉及珍贵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两人买卖薮猫获刑并处罚金

  2018年4月,沈某、张某某共同设立一家宠物用品店,沈某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张某某负责该店铺的实际经营。

  同年5月6日,二人经共同商议,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一个好脾气姑娘”处收购薮猫1只;后因饲养不善导致该薮猫意外死亡,又于5月26日从该卖家处再次收购薮猫1只。

  5月30日,两人通过微信从微信名为“A大宝姐姐”处收购薮猫1只,后于2019年1月25日将该薮猫出售给“A大宝姐姐”。

  2020年2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该宠物用品店内当场查获并于次日扣押涉案薮猫1只。

  同年3月20日,该案移送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三分院经审查后认为,二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造成野生动物灭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上海三中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和沈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均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依法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某、沈某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七千五百元。

  专家:薮猫非普通宠物猫,保护级别较高

  那么,本案中的“薮猫”是什么?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达良俊表示,薮猫非一般理解的家养宠物猫,而是与老虎、狮子、豹同科的野生“大猫”,是保护级别较高的物种,分别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即CITES公约、华盛顿公约)附录Ⅱ,以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薮猫参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进行管理。

  检察官表示,生态环境、生物资源具有公共属性。薮猫的非法交易,势必会造成薮猫原生地种群的衰退,进而引发原生地生物链结构的受损、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同时,未经检验检疫野生动物的非法入境,也带来了生物入侵的风险,给我国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后果,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薮猫是生长于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因为有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存在,恶性循环导致了不法分子非法抓捕、走私、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愈演愈烈,对生态资源和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

  本案的两名被告本是热爱小动物的人士,所以才会筹划开设自己的宠物店,但却选择了错误的方式,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代价是惨重的。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野生动物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