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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订《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签订《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
2020年12月01日 18:51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常文旅 记者 马奔)12月1日,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首届联席会议在常州召开。由江苏省文物局牵头组织的《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三省一市文物管理和执法部门近百人参加会议。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吴晓林在会议上指出,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生效是三省一市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三省一市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大力保护文化遗产,促进区域文物行政执法一体化发展的具体体现。

  吴晓林就促进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合作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凝聚共识,在完善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力争通过建立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长三角区域文物行政执法联络组等制度机制的建立,实现多层次、多领域的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筑牢共性本色,厚槙法治根基,打造区域特色。二是凝聚力量,在区域合作上实现新突破。着眼于长三角区域文物保护利用的长远利益,在规范执法、联合执法、培训交流、信息共享、示范创新等方面联动对接,推动实现更高层面、更广领域、更深维度上的协同发展,唱响区域合作共享发展的最强音。三是凝聚智慧,在创新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与时俱进,把创新贯穿到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部过程、各个方面,不断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让创新赋能协同发展,让创新引领区域合作,让创新汇聚执法动能。

  在首届联席会议上,三省一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共同表达了通过文物行政执法交流与合作,形成区域联动机制,提高文物行政执法水平,促进长三角地区文物保护工作,推动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合作宗旨。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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