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国考作弊、骗保、抄袭构成学术不端…… 这些都将被列为失信行为

国考作弊、骗保、抄袭构成学术不端…… 这些都将被列为失信行为
2021年03月31日 18:55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听取了关于《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草案拟对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失信惩戒等作出修改,并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过自新”,还增加了惩戒期限相关规定。

图源:视觉中国

  跨行政区域信用合作

  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写进草案

  草案修改情况报告指出,为了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领导。社会信用建设应当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信用管理、服务和监督。

  此外,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草案中拟将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提上日程。江苏省人民政府及其社会信用综合管理等部门应当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政务服务活动中开展跨行政区域信用合作,推进失信行为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联动。

  这些行为被列为“失信”

  失信者将在多方面受限

  那么,哪些情况被列为失信行为呢?修改情况报告对草案规定的各类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作出了修改完善。

  修改完善后的草案列举的失信行为涵盖多方面,包括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订立合同;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构成学术不端;在国家考试中作弊;骗取商业保险、贷款等几种形式。

  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但是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失信行为等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拟增加部分规定,如对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失信行为,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的失信行为,以及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失信行为,应当宽容、审慎 进行认定、记录。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认定失信行为应当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失信惩戒、守信激励

  失信记录有了信息“保存期”

  草案拟指出,将在权限范围内对守信主体给予便利、优待和相应激励,如在专项检查时,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给予财政性资金补助、创业扶持等支持等;对有失信信息的信用主体,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依法就相关联的事项采取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加强现场检查、限制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惩戒措施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失信的信用“污点”不会跟人一辈子。修改完善后的草案拟增加规定惩戒期限,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规定,失信信息公示期限届满,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撤销公示;保存期限届满,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单位不得继续提供公开、查询等开放服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李冲

  校对 盛媛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图片新闻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