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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做绝育手术,公公大闹要求医生将输卵管接回去,生育权到底谁说了算?

儿媳做绝育手术,公公大闹要求医生将输卵管接回去,生育权到底谁说了算?
2021年04月11日 17:56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刚添了一个孙女,儿子儿媳就自愿做了绝育手术,爷爷却不答应了。近日,湖北省应城市一男子听到儿子儿媳正做绝育手术后,到手术室外吵闹不休,要求医生将儿媳的输卵管接回去,还暴力拒绝民警传唤,结果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后,老人抱孙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制造一场这样的闹剧实属不该。那么关于生育权到底由谁说了算呢?若妻子拒绝生育,丈夫的生育权该如何实现?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进行了解答。

  儿媳自愿做绝育手术

  公公大闹医院又袭警被刑拘

  据媒体报道,3月22日16时许,湖北省应城市58岁的孙某接到老伴的电话,说儿媳在医院剖腹产下了一名女婴,同时儿子儿媳自愿签字进行绝育手术。孙某挂完电话立即赶到医院,找到儿媳做手术的手术室,在门外大喊大叫并不断拍打手术室大门,要求医生将儿媳的输卵管接回去,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医院不堪其扰,劝阻不成拨打了城中派出所的求助电话。

  接到医院求助后,城中派出所当班民警邹华斌带领辅警李阳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两名警务人员依法强制传唤孙某,孙某不听,并以暴力方式拒绝传唤,造成邹华斌的手背被抓伤,辅警李阳手臂被咬伤。

  目前,孙某因涉嫌袭警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应城警方办理的袭警罪入刑后的孝感首起袭警案。

  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

  但法律赋予女性更大的自由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无论夫妻想不想生二胎,大多都会被家里长辈催着生二胎,那么生育权到底由谁来决定呢?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玉珍律师告诉记者,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的行为,男女双方均享有生育权。早在1992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就规定了,妇女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女性要不要生孩子,生几个孩子,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其他人,无论是丈夫还是公婆都无权干涉。另外,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中,还有这样的规定,即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女性还有流不流产的自由。

  可见,法律赋予了女性在生育权方面更大的自由,男性也享有生育权,但必须借助于女性的配合,那么若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的生育权该如何实现呢?

  马律师介绍,相关法律也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产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以看出,生不生孩子是女方的自由,男方不得干涉,但男方可以通过离婚并重新组建家庭来实现自己的生育权。

  回归到本案,老孙儿媳做绝育手术,不仅是儿媳的决定,而且儿子也是同意的,可见,这是夫妻两人慎重考虑后的决定。另外,生育权是一种选择权,外人不能强求。老孙无论在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没有权利进行阻拦。

  对于老孙的不满情绪,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发泄情绪的行为,实属不当。医院作为公共场所,而老孙却在医院手术室门口大喊大叫,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这种行为,轻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对老孙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重则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警察到来后,老孙仍旧以身试法,暴力拒绝传唤,打伤民警,这又涉嫌袭警罪了。

  最后,马律师建议,当遇到子女要不要生孩子、要生几个孩子等此类问题时,父母最好不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子女身上,应做好沟通,学会理解与包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校对 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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